㈠ 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哪些經營范圍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想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人講解一下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的經營范圍。
1、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2、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散裝熟食銷售、不含散裝熟食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制售;
6、冷食類食品制售;
7、生食類食品制售;
8、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製飲品制售(含自釀酒制售、不含自釀酒制售、含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不含現制現售生鮮乳飲品);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㈡ 食品經營許可證 可以經營批發嗎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一、《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報告》(以正式文件申報,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須出具上級法人企業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報告)、《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營業執照》及《GSP認證證書》(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供已通過GSP認證檢查並經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簽署意見的《GSP認證申請書》)有效復印件,並同時提交以下材料:1、.經營方式變更的: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按照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2、增加經營范圍:根據與新增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開辦企業驗收標準的要求,提交相關人員材料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3、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圖、倉庫內部結構和外部全景彩色實景圖、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4 .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2 份;註:申請人辦理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如需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請在本行政許可事項下一同登陸辦理,相同申報材料可提交一份。
標准:1 .核對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是否出具上級法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2 .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企業公章。
使用 A4 紙列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3 .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加蓋企業公章。
崗位責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受理人員崗位職責及許可權:1、按照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受理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註明已具備和需要補正的內容。
受理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的,應當填寫《接受材料憑證》交與申請人,並填寫《行政許可移送表》當日將申請材料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審查申請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於3日內將《補正材料通知書》、《行政許可移送表》和申請材料返至受理人員,並與受理人員雙方簽字;受理人員在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的次日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並在《行政許可移送表》上記錄告知時間、告知方式。
4、經補正資料後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經補正資料後仍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寫《不受理通知書》並載明其理由,將《不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退回申請人。
5、對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或該申請事項不需行政許可的,不予受理,填寫《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所屬審查機關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6、《受理通知書》、《接受材料憑證》、《不予受理通知書》應當加蓋省局受理專用章,註明日期。
7、對已受理的申請,應及時將《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㈢ 我以前是搞批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上經營范圍是批發兼零售,可以更改為零售嗎
可以改,但為什麼要改,核批發挺難的,就同駕駛證自動升級是一樣的,如果不涉及到稅務部門的事還是不要改了。
對補充的回答:
非常簡單,先把你的工商執照進行變更經營項目與方式,也就是把批發零售改為零售,然後再進行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變更就可以了。
註:工商執照變更經營項目是自願的,工商部門沒有其他理由,是一定給你變更的。
㈣ 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批發與零售有什麼區別
1、經營許可證就是:可以生產、銷售;
2、流通許可證就是:你可以運輸~~比如瓜果蔬菜、生豬肉什麼的。
㈤ 食品流通許可證批發和零售,我是做批發的如果辦理零售可以批發嗎批發有什麼影響嗎
你好,零售和批發不一樣,如果你的業務是做批發的你只能辦理批發許可證書而非零售,零售針對地址要求是沿街店鋪。辦公樓申請下來的都是批發。
㈥ 食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食品流通許可范圍 :食品流通許可事項中的許可范圍,包括經營方式和經營項目。
經營方式為批發、零售兩種。
經營項目為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或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食用農產品四種。
申請人申請食用農產品中的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2類食用農產品的,在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明確標注含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申請人申請其他食用農產品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標注食用農產品字樣,不標注含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
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屬於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的范疇,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進行許可。
㈦ 食品經營許可證與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1、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與餐飲許可證合並為了食品經營許可,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的區別在於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
2、《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都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食品流通許可證,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及發放程序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的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的原則,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㈧ 食品流通許可證批發或零售開發票有區別嗎
朋友食品流通許可證批發或零售開發票沒有區別,他們的法律作用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