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葯品批發企業銷售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時答案
這個要看各地政策,好醫代APP對各地政策有專家解讀,還有專門針對醫葯代表的合規欄目
一個樣,你如果是批發商,也可以申請零售照,再從自家進葯,賣批發價,店內不標葯價,葯監局基本不查,現在葯店差不多都是醫葯批發商的,慢慢地就可以把其它葯店擠黃,統一葯品市場,就可以狂漲價了,
⑶ 國家對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的銷售有什麼特殊規定
《關於切實加強部分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銷售管理的通知(國食葯監安[2009]503號 )》
一些未列入特殊葯品管理的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在部分地區出現從葯用渠道流失,被濫用或提取制毒的現象,在國內外造成不良影響,且危害公眾健康安全。此類葯品包括含麻黃鹼類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地芬諾酯片和復方甘草片(以下稱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
第一條第五點:葯品生產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禁止使用現金進行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交易。
⑷ 什麼是特葯、基葯、普葯
普葯俗稱OTC葯,就是非處方葯。
基葯就是基本用葯,包含處方葯和非處方葯。
一般每次說的基葯價格下調,都主要是處方葯的價格下調,普葯的價格比較透明新特葯是新葯和特葯的合稱,就是新的特葯的意思。 根據《葯品管理法》 以及2007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葯品注冊管理辦法》,新葯(New Drugs)新葯系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葯品。對已上市葯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葯途徑、增加新適應症的葯品注冊按照新葯申請的程序申報,但改變劑型但不改變給葯途徑,以及增加新適應症的注冊申請獲得批准後不發給新葯證書(靶向制劑、緩釋、控釋制劑等特殊劑型除外)。新葯經申請、檢驗、審評、生產現場檢查合格後,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SFDA)審核發給新葯證書,申請人已持有《葯品生產許可證》並具備生產條件的。而特葯就是特殊治療某種疾病的葯。如酒精中毒就用納絡酮等。
⑸ 葯品零售和葯品批發,GSP認證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了,認證范圍是不一樣的
⑹ 葯品零售企業銷售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應注意哪些呢
1
、含特殊葯品復方制劑的銷售人員與質管部人員負責客戶合法資格的審驗
,應審驗哪些內
容?
答:核實經營企業或單位資質證明文件、采購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等。同時銷售人員應
向質管部提供客戶的聯系電話,方便必要時質管部對到貨情況進行核實。
2、不合格特殊葯品的管理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A.不合格特殊葯品的報告、確認、報損、銷毀等均有完整的手續和記錄。
B.銷毀不
合格特殊葯品時,應嚴格按公司《近效期葯品、不合格葯品和退貨葯品的管理制度》
將不合格品集中到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銷毀,不得擅自處理。
⑺ 葯品零售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的區別
呵呵!葯品批發部門就是各地區的國營或私營的醫葯公司下屬的批發站,分為一級站(地區級)、二級站(縣市級),主要負責將葯品批發到各零售單位(包括葯店、醫院、保健站等)!
葯品零售單位就是葯店、醫院葯房、各個區縣街道保健站。各大企業的保健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