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珠寶零售改成批發還要交消費稅嗎同行批發的只需要交增值稅,那我們營業執照已經改成批發了還要交消費
金銀首飾的零售業務是指:將金銀首飾銷售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從事金銀首飾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業務。
下列行為視同零售業務:
1為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加工金銀首飾。加工包括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等業務,但不包括修理、清洗業務。
2經營單位將金銀首飾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3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經營金銀首飾批發業務的單位將金銀首飾銷售給經營單位。
㈡ 金銀飾品廠批發自產的金銀首飾要繳納消費稅嗎,為什麼
金銀首飾消費稅只在零售環節繳納。生產、進口、批發環節都不繳納消費稅。
珠寶、翡翠玉石零售環節不征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稅率是10%;但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包括鑽石及鑽石飾品都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稅率是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鍛壓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凡採用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製成的含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都應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㈢ 珠寶飾品在什麼環節徵收消費稅
珠寶飾品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納稅義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為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從2003年5月1日起,鉑金首飾消費稅改為零售環節征稅。
經營單位兼營生產、加工、批發、零售業務的,應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或者劃分不清的,一律視同零售徵收消費稅。
(3)珠寶批發零售消費稅擴展閱讀: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㈣ 關於珠寶的消費稅問題~~~
1、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中含消費稅稅額),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依據中不含增值稅稅額);兩者都是流轉稅。
2、消費稅的絕大多數應稅消費品只在貨物出廠銷售(或委託加工、進)環節一次性徵收,以後的批發零售環節不再徵收。增值稅是在貨物生產、流通各環節道道徵收。
對從價徵收消費稅的稅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額的稅基是相同的,均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3、消費稅是增值稅的配套稅種,它是為適應建立以增值稅為普遍調節稅種,對生產經營環節實行普遍徵收,輔之消費稅作為特殊調劑稅種,選擇部分消費品(香煙,酒類,化妝品,高檔轎車等),實行交叉征稅的雙層調節機制的流轉稅而設置的一個新稅種。
4、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稅種,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稅的時候是交到國稅,然後由國稅劃撥25%給地稅。消費稅是中央稅種,全部歸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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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金銀首飾批發與零售哪個環節需要交消費稅
僅供參考
金銀首飾消費稅只在零售環節繳納。生產、進口、批發環節都不繳納消費稅。
㈥ 我們是珠寶貿易公司,下面哪種情況要交消費稅
直接購成品鑽石再批發出去不交消費稅。
自購金銀鑽石再委託別人加工成飾品再銷售出去,由受託方代扣代繳消費稅。
零售與批發,在稅收上沒有明確規定,只有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產品因為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有批發零售,批發必須持有金銀首飾許可,並開具稅局證明,到生產企業購貨時,生產企業不繳消費稅,零售商零售時繳稅。
㈦ 關於金銀首飾的消費稅
1、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零售單位委託其他單位代銷金銀首飾,(受託方 )是納稅人;
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批發單位委託其他單位代銷金銀首飾,( 委託方 )是納稅人;
3、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單位委託其他單位代銷金銀首飾,( 雙方 )是納稅人;
4、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零售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加工金銀首飾,( 受託方 )是納稅人;、
5、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批發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加工金銀首飾,( 委託方 )是納稅人;
6、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加工金銀首飾,(受託方 )是納稅人。
㈧ 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消費稅稅目稅率附表規定:「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消費稅稅率為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消費稅稅率為10%。」
1、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5%
2、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10%
珠寶、翡翠玉石零售環節不征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稅率是10%;但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包括鑽石及鑽石飾品都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稅率是5%。
我國現行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消費稅品徵收的一種稅。特殊作用:是國家貫徹消費政策、引導消費結構從而引導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
(8)珠寶批發零售消費稅擴展閱讀:
一、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除委託加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消費稅的特有規定之外,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基本一致。
二、消費稅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託個人加工以外,由受託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於應稅消費品銷售後,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卷煙批發除外);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