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農村賣柴油需要什麼手續
在農村賣柴油需要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第六條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六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予以查處。
(1)柴油批發零售的審批擴展閱讀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八條 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當地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二)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三)加油站的設計、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並通過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檢等部門的驗收;
(四)具有成品油檢驗、計量、儲運、消防、安全生產等專業技術人員;
(五)從事船用成品油供應經營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點),除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
(六)面向農村、只銷售柴油的加油點,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具體的設立條件。
第十六條接受申請的商務主管部門認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所需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⑵ 柴油零售需要什麼手續
最主要就是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⑶ 沒有經營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否違法
個人賣汽油,柴油是犯法的。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未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並給予行政處罰。
這里只是說給予行政處罰,刑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倒賣成品油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也就是說,販賣成品油一般不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因而也就不存在接受刑罰處罰的問題。當然,如果涉及走私,那就以走私罪論處。 但行政處罰亦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行政拘留等方式。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許可證,私人買賣汽油柴油是違法的。如果買賣的數量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第六條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
⑷ 沒有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違法嗎
司法實踐中,非法經營汽油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而非法經營柴油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一直存在爭論。
一、不構成犯罪觀點
銷售柴油的行為觸犯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商務部的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柴油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
銷售柴油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務院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該《條例 》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沒有柴油。
銷售柴油的行為不屬於刑法第225條第四項所稱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對「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具體含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無立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沒有司法解釋明確列舉,如果對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營業執照而銷售柴油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
二、構成犯罪觀點
對於柴油的經營資質許可,行政許可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雖然未做明確規定,但行政許可法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可採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國務院2004年出台的《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就將「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列入其中,明確設定行政許可。同時,該決定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對實施本決定所列各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並予以公布」。2006年國務院商務部公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對成品油經營資格條件、程序等進行具體化規定。由此也可以看出,商務部頒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是對國務院決定的細化,整個成品油的經營許可早在2004年已經由國務院以決定的形式認定屬於行政審批經營的許可范圍之內。作為成品油一類的柴油,其經營許可當然屬於國務院以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
⑸ 辦理柴油批發零售經營許可新政策
上海我能為你解決這個
⑹ 經營汽油、柴油買賣需要有哪些資質和條件
經營汽油、柴油買賣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和證,並按照要求建設相應的設施,以及配套的安全教育和操作人員。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並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前款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6)柴油批發零售的審批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製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復製件);
(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製件);
(三)安全評價報告。
⑺ 農村零售柴油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辦個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就可以了。也可以找你上家拿代理商的授權證明。
⑻ 經營柴油辦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兩個證件:《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
具體步驟如下:
1、先去帶上本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加油站的名字),同時確定加油站的營業執照是辦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還是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2、到地市級的商務主管部申辦門《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可能會被要求辦理《消防檢查合格意見書》等東西)。
3、回去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
相關條文:商務部令2004年第23號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1、第六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對符合第九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並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對符合第八條規
3、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給予成品油倉儲經營許可,報商務部備案後頒發《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
第三條、商務部依法對全國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轄區內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和協調本轄區內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
⑼ 柴油零售批發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嗎
如果建有油庫和加油站的柴油零售批發項目,那必須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如果是單純的開票性質的營業點那不需要辦環評手續。
⑽ 賣柴油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兩個證件:《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
具體步驟如下:
1、先去帶上本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加油站的名字),同時確定加油站的營業執照是辦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還是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2、到地市級的商務主管部申辦門《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可能會被要求辦理《消防檢查合格意見書》等東西)。
3、回去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
相關條文:商務部令2004年第23號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1、第六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對符合第九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並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對符合第八條規
3、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給予成品油倉儲經營許可,報商務部備案後頒發《成品油倉儲經營批准證書》;
(10)柴油批發零售的審批擴展閱讀: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及零售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
第三條、商務部依法對全國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轄區內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和協調本轄區內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