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⑵ 我購買房子的土地證土用途這一欄上寫的是城鎮住宅用地,批發零售用地。想請教批發零用地的含義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⑶ 土地證 批發零售用地年限是什麼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權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個人或單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一、批發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由國務院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讓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於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國,享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嚴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異。國家根據土地用途的不同,確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體現了國家的土地政策,也說明了土地使用權出讓不是土地買賣,國家對土地使用享有最終處置權。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具體規定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發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40年,期滿之後需要續約。根據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⑷ 其他商服用地與批發零售用地有什麼區別
你好 很高興解答 你問題有瑕疵吧 其他商服用地指除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商務金融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嘗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嘗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⑸ 土地性質是:批發零售用地, 開發商實際建設成,下面三層是商場,上面30層商住兩用,請問符合規定嗎
如果土地出讓合同與規劃批准文件一致,土地性質為批發零售用地,建30層商住兩用的房子,應該是不符合規劃批准和土地出讓合同的。
即使是公寓式酒店,也與批發零售用地不符,酒店屬於商業金融用地。不過,他們能報建,可能已經修改了批准用途。
⑹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⑺ 不動產權證書中用途欄什麼叫批發零售用地,什麼叫城鎮住宅用地
不動產權證書中用途欄叫批發零售用地,就是規劃性質是商業地產。
叫城鎮住宅用地,就是規劃性質為居住用地。
⑻ 城鎮住宅用地能否買賣
城鎮住宅用地可以買賣(轉讓)。但應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一、城鎮居民住宅用地轉讓登記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繳費——登記發證。
二、城鎮居民住宅用地轉讓登記申報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制式);
2、《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制式);
3、賣方《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買方《房屋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5、轉讓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買方契稅完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7、宗地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部分資料來源於: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content_1860861.htm
⑼ 城鎮住宅用地 屬於經營性用地嗎
如果建設的是商品房,則屬於經營性用地;如果政策性保障住宅,則不屬於。
經營性項目一般指商業、旅遊、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項目。
⑽ 城鎮住宅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一樣:城鎮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2、用地性質不一樣:商業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
2、作用不一樣:商業用地主要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主要是用於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3、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樣: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
4、商業用地可以改變成住宅用地,需要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但是住宅用地是不能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
(10)城鎮住宅批發零售用地擴展閱讀:
2012年下半年是商用土地成交高峰期, 商用土地投資熱情高漲,在2012年第四季度達到頂峰,中國商用土地指數達到118.8。
但2013年第四季度中國商用土地市場出現了市場拐點,到2014年第一季度,中國商用土地指數跌落到79.9,同比下降幅度高達29.4%。據中國商業地產研究中心預計,歷經三到四年的建設周期之後,中國商業地產項目供應量也將在2016年至2017年之間達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