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賺取傭金(提成)
優點:供貨權力較大。缺點: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批發商:就是大批進商品,一定量以上出商品,靠的是量賺錢和在批進商品的價格和小批量商品的差價。
零售商:靠每個商品的利潤賺錢,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㈡ 批發商和代理商是什麼關系
一、批發商和代理商的概念區別
1、批發一般是指批發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批發情形,供貨商和批發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
2、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批發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批發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批發商自己承擔。
3、批發可以分為一般批發與獨家批發。在獨家批發情形,一般會規定批發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批發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㈢ 請問經銷商是零售商嗎,還是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和批發商
經銷商不是零售商,也不包括代理商和批發商,四者是不同概念。
1、經銷商是指通過簽訂合同購買生產商的產品並將其出售給客戶的企業。
2、代理商購買生產商的產品並獲取傭金。
3、零售商是指直接對家庭進行銷售的、擁有實體店的中間商。
4、批發商是指從競爭廠家購入一系列的產品作為庫存並將其銷售給其他企業(諸如零售商)的中間商。
㈣ 零售商和代理商的區別有什麼
1、經營行為不同。
代理商是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零售商是直接賣產品,貨物的所有權屬於零售商自己。
2、功能不同。
零售商是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代理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4)批發商零售商代理商擴展閱讀:
無店鋪零售
1、上門推銷。企業銷售人員直接上門,挨門挨戶逐個推銷。著名雅芳公司就是這種銷售方式的典範。
2、電話電視銷售。這是一種比較新穎的無店鋪零售形式。其特點是利用電話、電視作為溝通工具,向顧客傳遞商品信息,顧客通過電話直接訂貨,賣方送貨上門,整個交易過程簡單、迅速、方便。
3、自動售貨。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商品。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自動售貨已被大量運用在多種商品上。如香煙、糖果、報紙、飲料、化妝品等。
4、購貨服務。主要服務於學校、醫院、政府機構等大單位特定用戶。零售商憑購物證給該組織成員一定的價格折扣。
㈤ 批發商、零售商、商品經紀人與代理商的優勢和劣勢 各舉出來
批發商——相對代理商來說,成本會小一些,靈活性相對而言會大一些,但競爭也會大一些。零售商——相對批發商來說,成本更小,利潤也會更薄。商品經紀人——相對代理商來說,幾乎不需要什麼成本,只要有腦子就可以了。代理商——利潤與風險成正比。取得了一個地方的代理權,就相當於一方諸候了,產品的銷量也與代理商的實力和個人魅力習習相關。但有時,選擇的產品,品牌不夠強勢,對銷量也有很大的影響,風險相對也較大。
㈥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廠商,零售商,批發商,供應商,配送商等等這些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分銷商(,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
廠商,在經濟學中,生產者亦稱廠商或企業,指能做出統一生產決定的單個經濟單位。
零售商,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發商,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供應商,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
配送商,主要職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
㈦ 請問外貿裡面的幾個名詞:經銷商、零售商、中間商及貿易商的區別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中間商指分銷渠道里的中間環節,包括批發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經紀人。
㈧ 什麼叫傭金商,批發商,零售商,銷售代理商。
傭金商:
傭金是指委託者
委託買賣
成交後,按實際成交
金額
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證券商交納的
費用
。傭金也就是證券商代理;
代理商:
代理是銷售
通路
的一個重要
環節
,適用於任何
行業
。是
廠家
與終端商(零售商)的一個重要環節!
批發商與零售商都屬於終端代理的一環,也就是直接讓產品轉換為資金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