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定那有不注水的牛肉賣
沒有,都是注過水的
⑵ 同事說市場上都是注水牛肉,去哪買不注水的牛肉
黑心肉販太多了,所以現在都是注水牛肉,我自己就是買牛哈哈的牛肉,都是澳洲的原切牛肉。
⑶ 現在市場上面買的牛肉都大部份都有注水,包括超市裡面也一樣,哪位能告訴我怎麼樣去辨識
a取一些衛生紙,要軟的那種貼在牛肉上,被浸透則是注水肉如果外邊已干,則宗鄉(切斷纖維)切開牛肉,在斷面上貼上衛生紙或者觀察顏色,顏色發紅則是好牛肉,顏色發粉色即使不是注水肉也不好吃還可以依靠經驗,觀察重量和體積的對比判斷是否注水
⑷ 注水牛肉算不算行政違法
注水牛肉算不算行政違法?要看他賣了多少,如果大量注水牛肉就是違法的
⑸ 牛肉注水違規了食品法的哪條
在中國紅盾交流網上網友海當泳池提問:出屠宰場時也取得檢疫、屠宰場的合格證,到市場上發現牛肉是打水的,咋查?
對此,本人查閱了相關法規,提出適用消法的意見,與全國同仁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一、牛肉屬於食用農產品,但無法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注水牛肉是指在市場或固定門店銷售的屠宰後被人為注入水分的鮮牛肉或冷凍牛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釋義更是明確指出「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冷卻肉、鹽漬肉,絞肉、肉塊、肉片、內丁等」屬於農產品中的肉類產品。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八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第十一條明確指出「……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是強制性的技術規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和發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規定牛肉含水量應≤77%。該標准為國家強制性標准。注水牛肉顯然不符合強制性標准,為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然而,監管部門通過樣品檢測進行執法,成本高、耗時長,有如「高射炮打蚊子」,執法效果差。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五)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該法第五十條規定「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銷售的農產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該條第二款規定「農產品銷售企業銷售的農產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處罰。」該條第三款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銷售的農產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對農產品銷售者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罰。」
從上面的罰則來看,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罰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處罰農產品銷售企業銷售、農產品批發市場中的銷售者。對個體工商戶形式的固定門店銷售注水牛肉的行為竟然無法適用。
二、生鮮牛肉不是食品,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供食用的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
三、生鮮牛肉不是工業產品,不能適用《產品質量法》。
盡管《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了「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如何處罰,但因生鮮牛肉不是工業產品,無法適用《產品質量法》。
四、生鮮牛肉不是生豬製品,不能適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生豬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餐飲服務經營者、集體伙食單位,銷售、使用非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產品的,由工商、衛生、質檢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沒收尚未銷售、使用的相關生豬產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照)機關吊銷有關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銷售注水豬肉有了明確的處罰依據。但該條例沒有規定其他畜禽的屠宰與銷售適用或參照適用本條例。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的原則,我們還是無法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處理銷售注水牛肉的問題。
五、《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依然不是救命稻草。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定點屠宰的其他動物的屠宰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參照本條例制定。」河北省政府依據該條制定了《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第二條指出「……本辦法所稱畜禽,是指豬、牛、羊、雞。」該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下列活動:(一)對畜禽、畜禽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二)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對牛肉不能注水,後面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也有相應罰則。可是,該辦法沒有提禁止銷售注水畜禽肉的事,更沒有罰則。本來有一款類似《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罰則,《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從事畜禽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餐飲服務經營者、集體伙食單位銷售、使用的畜禽產品,應當是畜禽定點屠宰廠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但在畜禽定點屠宰點銷售區域范圍內的,可以銷售、使用畜禽定點屠宰點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卻偏偏漏掉了「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規定。按照《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衛生、質監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沒收尚未銷售、使用的相關畜禽產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照機關吊銷有關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銷售非定點屠宰的牛肉,銷售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牛肉,銷售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牛肉,工商部門可以處罰。對銷售注水牛肉的規定,依然漏掉了。
六、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竟然還有兜底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注水牛肉不能算「摻雜」,但能算上「摻假」。即使算不上「摻假」,還可以算上「以次充好」,再不然,費些事搞個商品檢測,定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總之,禁則有了。既然查遍其他法律、法規(包括《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這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不買賬的政府規章)未作規定,我們就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規定處罰好了。
⑹ 問:有人收購牛副牛肉產品么,無注水,新鮮牛肉價格50左右,牛副產品新鮮,可發全國
這個價格很難讓商家接受。
⑺ 哪裡有不注水牛肉
可以說中國的牛肉百分之百注水,在產地屠宰場都會注水。
⑻ 武漢哪兒能買到不注水的牛肉
新民東路 浦東花園的北後門 水果店附近門口的牛羊肉很好 羊肉是山羊的 比一般的店便宜幾塊錢一斤剛開不久 可以去買一點回去吃吃看 就是那男的 剛開始做生意 不大會剁肉 嗯 沒有一般人家剁的麻將塊好看…… 查看原帖>>\r\n希望採納
⑼ 在菜市場買牛肉老是買到注水的, 當時看上去干 但回家一放就好多水!請問著注水的和沒注水的怎麼分變。
其實很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用手指頭去按豬肉,如果上面是粘粘乎乎的那種應該就是沒有注水的,如果有水水潤潤的那種就是注水的,不過現在的牛肉什麼的都是出過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