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批發零售貿易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是指專門從事批發和零售貿易活動的經濟部門。具體是指不直接從事商品的生產,而是從農業、工業或其他的單位那裡購買(或調撥)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簡單的加工(如進行簡單的分類、清洗、整理和包裝等),通過轉賣以獲取利益的企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原商品銷售總額):指對本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給本單位消費用的商品)總額。本指標由對生產經營單位批發額、對批發零售貿易業批發額、出口額和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項目組成。包括:
(1)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消費的商品;
(2)售給工業、農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服務業、公用事業等作為生產、經營使用的商品;
(3)售給批發零售貿易業作為轉賣或加工後轉賣的商品;
(4)對國(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單位自用的廢日包裝用品和其他虛舊物資;
(2)未通過買賣行為付出的商品,如隨機構移交而交給其他單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單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贈送給其他單位的的樣本等;
(3)經本單位介紹,由買賣雙方直接結算,本單位只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4)購貨退出的商品;
(5)商品損耗和損失。
[編輯]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
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是指報告期末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已取得所有權的商品。它反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的商品庫存情況和對市場商品供應的保證程度。
期末庫存包括:
(1)存放在批發零售貿易業經營單位(如門市部、批發站、經營處)倉庫、貨場、貨櫃和貨架中的商品;
(2)挑選、整理、包裝中的商品;
(3)已記入購進而尚未運到本單位的商品,即發貨單或銀行承兌憑證已到而貨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處的商品,如因購貨方拒絕承付而暫時存放在購貨方的商品和已辦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續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託其他單位代銷(未作銷售或調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單位購進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商品、撥付除批發零售貿易業以外的其他行業所屬獨立核算加工廠等加工生產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等。
2. 主營業務收入與產品銷售收入的區別
1、概念不同。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產品銷售收入指工業企業在銷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時,按銷售價格從購貨單位取得的貨款收入。
2、范圍不同。主營業務收入是反映企業主要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總額。可能包括:產品銷售收入、提供的勞務收入、其他主營收入等。
3、財務處理區別。在會計報表上產品銷售收入統計到主營業務收入中。因為主營業務收入所包含的內容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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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收入的會計處理:
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企業銷售商品有時也會遇到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等問題,應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
2、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3、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對於銷售折讓,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①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通常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②已確認收入的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 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1、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417.4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528.52
2、計提附加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3.43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3、扣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28.52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貸:銀行存款 591.95
4、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設備
(3)批發零售貿易企業銷售收入定義擴展閱讀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4. 主營業務收入及其主要核算內容是什麼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
1)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
2)建築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
3)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管業務收入指「主營業務收入「;
4)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
5)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
6)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經營(營業)收入「。
企業在填報主營業務收入時,一般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有關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上年累計數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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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營業務收入征稅籌劃內容和方法
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記收入的征稅籌劃
企業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收,主要指企業未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對應計的銷售收入採取拖後或記入往來賬戶不及時轉銷售收入。我們進行征稅籌劃時,應注意:
1)審查企業的銷售是否合理,通過確認企業的銷售方式進行稽查。對一般銷售業務,如交款提貨、委託收款、托收承付等結算方式,其銷售成立的標志有兩個,一是商品、產品已經發出;二是貨款已經收到,或者已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對其他銷售方式,按財務慣例規定,分別確定收入的實現時間。
2)審查企業的銷售發票、運費結算等原始憑證,結合「產成品」、「自製半成品」、「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等貸方明細賬和企業「產品(商品)出庫單」,查明企業銷售發票是否已經開出,商品產品是否已經發生。
3)審查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應收賬款明細賬、預收賬款明細賬記錄,將有關會計憑證與產品銷售合同相對照,查明企業是否已經取得貨款或取得索取貨款的憑證,有無將應記銷售收入款項長期掛在往來賬上,不記不轉銷售收入的現象。
4)審查「主營業務收入」貸方明細賬,將企業銷售的原始憑證與銷售收入的入賬時間相核對,看其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進一步審查企業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查明企業是否故意推遲收入的入賬時間。
二、銷貨退回、折讓及折扣的征稅籌劃。
企業發生銷貨退回,不論本年度的還是以前年度的,都應沖減本期的銷售收入。
企業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減折扣額。企業發生銷貨退回、折讓和折扣,實際工作中會發生虛擬銷貨退回,或者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票上,而把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減的問題。
5. 銷售總額是什麼意思
銷售總額是指對本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出售(包括對國(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包括售給本單位消費用的商品)的商品金額。本指標由對生產經營單位批發額、對批發零售貿易業批發額、出口額和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項目組成。這個指標反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在國內市場上銷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總量。
商品銷售總額的分類如下:
商品銷售總額又分為批發銷售總額和零售銷售總額,
批發,是指除零售以外的一切商品銷售量,包括對生產經營單位批發,對批發零售貿易業批發和出口。零售,是指國民經濟各行業售給城鄉居民直接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以及社會集團直接用於公共消費的商品的總量。
6.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麼意思
主營業務收入損益類賬戶,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貸方登記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而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記銷售退回和在期末接轉入本年利潤的數額。期末結轉後無余額。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管業務收入」;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管業務收入」;建築企業指「合同成本收入」;批發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企業指「經營(營業)收入」。本項指標應按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相加匯總的數據填報 簡單的說,就是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中注冊的主營和兼營的項目內容.主營的業務內容就是主營業務收入,兼營的業務內容就是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