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可以直接向消費者零售煙花爆竹對嗎
不對的。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
B. 煙花爆竹零售業戶跨區域進貨應如何處理
煙花爆竹零售業戶跨區域進貨屬於私炮,被當地批發上發現報安監局會被沒收並罰款或吊銷許可證。
C. 如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一、經營許可證發放的對象凡在我省轄區內從事煙花爆竹(含煙花爆竹原材料,下同)經營活動的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按規定分別申請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是指從事煙花爆竹進出口,批發活動的單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是指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煙花爆竹原材料是指用於煙花爆竹生產的氯酸鉀(經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使用的)、高氯酸鉀、硫磺、鋁粉、鋁鎂合金粉以及進入流通領域的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二、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均為2年。三、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的時限凡全省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2006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辦理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並於2007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經營許可證(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前)。凡未按規定時限提出申請或在規定期限內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一律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四、申請辦證的條件及提供的資料(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必須具備《條例》、《辦法》所規定的條件:1、具備企業法人條件;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3、有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4、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培訓考核合格;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過本單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5、具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品種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庫房布局、建築結構、安全疏散條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等,符合《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等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儲存區域和倉庫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倉庫儲存不得超過限定葯量和品種儲存;6、具備配送服務能力,運輸車輛符合國家相關標准;7、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8、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文件、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1、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企業法人證明;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復製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清單;4、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搬運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明;5、庫區外部安全距離示意(或者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或者設計)圖;6、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7、配送服務能力及配送車輛情況說明;8、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市、縣安監局徵求意見書、原臨時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必須具備《條例》、《辦法》所規定的條件:1、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培訓;2、 實行專店或者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櫃銷售時,專櫃應當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台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3、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零售網點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得超過當地規定;4、 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5、 法律、法規以及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D.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可以直接從廠家進貨而不從批發企業進貨嗎
不可以,你必須在當地的批發公司進貨,不然就是私炮。
E.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類零售與批發區別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類零售與批發區別 太大。最大的的區別是批發企業有經批準的倉庫、還有防雷防靜電、消防驗收合格,有煙花爆竹專用車輛,有去外地采購煙花爆竹的資質。詳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65號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
F. 想做一個煙花爆竹批發商要些什麼證件
煙花爆竹批發商。有兩種含義。一種是俗稱的「批發商」,實際上是量大價格低的零售商,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另一種是法規意義上的批發商,是真正的煙花爆竹批發商,要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理《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其辦證條件、材料、程序、時間等要求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65號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
G. 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想在外市縣批發貨源是否合法
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想在外市縣批發貨源是否合法?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二十二條……零售經營者應當向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葯、黑火葯、引火線。
由此可見,對從外縣區批發煙花爆竹沒有明確規定;但是,跨縣區的煙花爆竹需要辦理爆炸物品購買證、運輸許可證,沒有批發許可證,一般是不能辦理的。
H. 開一家煙花爆竹批發商要那些證件
需要《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該證肯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需提供能夠證明符合以下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一)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二)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築、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四)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五)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有關材料。
提出申請後,受理申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I. 有勞大家幫我找下關於煙花爆竹批發商批發給無證零售商的相關處罰范圍嗎
《條例》明確禁止在城區內設置煙花爆竹批發市場,其零售網點也要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只能向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采購產品,並向獲得許可的零售商供應煙花爆竹。零售商也必須從正規批發商處采購。違者將被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物品和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
J.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什麼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
取得安全生產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煙花爆竹零售戶從事批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熟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及燃放知識,經安監部門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進貨時應對煙花爆竹的品種、規格、數量、內外包裝以及專用封簽、防偽碼標簽核對驗收,做到准確無誤。
3、裝卸貨和銷售時要求單件搬運,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擠壓、撞擊、翻滾、拋、摔。
4、不準用鐵質和其他非有色金屬工具裝搬貨物,不許使用鐵器敲擊等。
5、貨物堆放要整齊,品種要分類,商品不得倒置。
6、不準在臨時存放點附近從事訂箱、封裝、打包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業。
7、拿取高處的煙花爆竹應腳墊穩固,物體輕拿輕放,不得跳接或用其他器物挑落。
8、要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參考資料:網路-煙花爆竹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