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體經營和個人獨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型大小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而流動經營。
2、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與經營者是同一人,都必須是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可以分離的,而個體工商戶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集於投資者一身的,已不能適應於現代企業制度發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適用於小規模的經營主體。
3、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委派他人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
個人獨資企業不但可以在登記管理機關轄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責任。而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4、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不同。
在民事、行政、經濟法律制度中個人獨資企業是其他組織或其它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能以企業自身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而個體工商戶是否能夠作為其它組織或其它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一直是國內民法學家的爭論對象。
5、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在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上的要求不同。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以進行會計核算。而個體工商戶由於情況復雜,是否要建立會計制度爭論較多,在即將實施的新《會計法》中也只作了原則規定。稅務部門認定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並不是以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不同而劃分的。一般來說,個體工商戶較難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個人獨資企業如符合條件則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如何把市場主體立法與稅收立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是今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值得探討的問題。
㈡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批發零售嗎注冊資金有限制嗎
個人獨資,資金是不受限制的,你有多少都可以的,可以批發的,零售那要有相關部門的認可,或找個代理商,或直接找商場進場,讓他們去賣.當然你要批發零售的東西必須經工商和質檢局檢查.不然你是不能上市的,這是違法的.
㈢ 個體戶與個人獨資性質的店鋪在進貨和繳稅時有什麼區別
個體戶在營業額低於5000元是不用上稅的,也就是說稅務部門不會找你麻煩,而個人獨資公司是需要建帳,以便稅務部門查帳.
㈣ 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可以用「XX百貨商店」或「XX百貨經營部」嗎
可以,也可以為商貿中心,我想這個要比你所說的那兩個要好一些。,個人獨資企業要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不過,比個體戶要好一些,畢竟是企業。
㈤ 個體營業執照才辦了兩個月,要換成個人獨資企業,之前的店名還可以用嗎
以前店名的主要部分不換,但是要換成+公司
㈥ 個人獨資企業取名
先鋒電子經銷部(主名稱)
新銳電子經銷部
盛達電子經銷部
電腦外設 照相館耗材 數碼相機 列印機(這些字體小於主要名稱)
說明:將所有器材歸為電子產品。再在「主名稱」下輔助具體說明即可。
㈦ 個人獨資企業怎樣取名
《個人獨資企業法》出台後,辦個人獨資企業,過一把老闆癮,不少人都想一顯身手。創業之初讓人煞費苦心的是,得給自己的企業取個好的名字。好不容易想出自認為挺「酷」的名稱,卻又因對相關規定不了解,出了錯,跑了不少冤枉路,甚至違反規定。那麼,在給個人獨資企業取名時,從法律角度來講,要注意什麼呢?1.名副其實出於經營需要,我們常想把企業的名稱叫得大一些,響一些。然而,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並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如果真想讓你的企業名稱中出現諸如「發展」、「開發」乃至於「中心」的字眼,那麼就要考慮你的出資額是否達到了注冊所要求的規模,因為只有兩萬元至三萬元的出資,在注冊時是不被允許的。對於「實業」就更不能用了。《關於貫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10條規定:「使用『實業』字樣的,應有三個以上的生產、科技型企業。
㈧ 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和店名不一樣可以嗎
可以。營業執照可以是經營者姓名,店名可以為某某商店、飯店等等
㈨ 新開的個人獨資企業,主營商貿,請大家幫忙起個響亮的名字(註:需要沒有在工商注冊過的),拜謝!!
寰宇商貿
乾朗
坤馳
志宇
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