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超市賣出過期食品應該怎麼處理
1、如果有會員資料,立即找到顧客,登門、道歉、換貨;
2、找不到顧客,等著被投訴;但是要准備好後續處理誠意,禮數要到位;
3、徹查是否還有過期商品,下架並懲處相關責任人。
⑵ 在副食批發之類的小店買到過期食品如何處理
①可以向消費者協會舉報,網上可以
②跟商家協商,索賠
③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讓他們來協商
⑶ 銷售過期食品的處罰規定
銷售過期食品的處罰規定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
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等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後,應當立即核實並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對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以及醫療機構報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關疾病信息,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析研究,認為必要的,及時調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第十五條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准確,並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人員有權進入相關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採集樣品、收集相關數據。採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並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
第十七條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
參考資料:食品安全法--網路
⑷ 商店賣過期食品怎麼投訴
消費者可以去工商部門投訴。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1、消費者在購買食品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發現過期食品可以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訴。
如果發現銷售者明知是過期食品還進行銷售的,消費者可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4)批發商零售過期食品怎麼辦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 對"食品"的定義如下: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對食品的定義: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只作葯品用的物質。
從食品衛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廣義的食品概念還涉及到:所生產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種植,養殖過程接觸的物質和環境,食品的添加物質,所有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設施以及影響食品原有品質的環境。
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由於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國際上通常都冠之以「綠色」,為了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生態環境,因此定名為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和AAA級三類,三者均應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准》,其中,A級綠色食品是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綠色生產資料使用准則和生產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產資料,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AAA級綠色食品是按有機生產方式生產,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的農葯、肥料、獸葯、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及其他有害於環境和身體健康的物質,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A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⑸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麼辦
如果你在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根據法律規定你可以採用以下3種方式維權!
1.你有權向經營者提出商品價款10倍的賠償,如果10倍高於1000元按照10倍計算,如果10倍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計算!也就是說最少也要賠償1000元!哪怕你買的商品只有1元錢,也可以要求1000元的賠償!依據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以及一百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另外,並不是沒有食用就不需要賠償,這是錯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以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立法目的,其規定的十倍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並不是建立在消費者實際遭受或實際需要填補損失上的,也就是說,該十倍懲罰性賠償金的支付不是以造成消費者實際人身財產損害為前提。只要超市銷售了過期食品,其行為就違反了法律規定,購買者就有權要求10倍賠償,不足1000元為1000元!如果食用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除了可要求10倍賠償以外還可以要求損失的3倍進行賠償!另外,如果你不是普通消費者是知假買假的職業打假人,在食品和葯品領域,你依舊可以向商家主張賠償,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葯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因食品、葯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葯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法條的意思是,在食品和葯品領域,如果經營者以你知假買假為理由進行抗辯或者不予賠償的話,法院不支持這種說法,也就是說,食品葯品領域支持知假買假!除了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以外,全國人大的法辦函181號文件也明確指出,食品葯品領域不限制謀利性打假,但是食品葯品領域以外是不支持!
2.如果超市拒絕向你支付賠償金,你可以向超市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和舉報!如果市場監管部門在超市發現過期食品,不管你買還是沒買市場監管部門都應當進行查處!因超市未盡《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的法定義務,實施了《食品安全法》禁止的「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並已經向消費者銷售了超過保質期食品,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違反了《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生產經營標注虛假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的規定
3.人民法院訴訟!
⑹ 批發商批發過期食品怎麼處罰
經食品監管部門查實後處五萬以上十萬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