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批發零售在法律上怎樣定義
批發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批發商可以對所批發的貨物擁有所有權,並以本單位、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活動;也可以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銷售商;還包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中固定攤位的批發活動。零售業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它是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售貨機等方式的銷售活動。還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
② 關於零售業的法律法規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1、基礎性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2、專用法律法規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
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
進出境水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進出境檢驗檢疫商品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
貨物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關於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綠色市場認證管理辦法
綠色市場認證實施規則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條文釋義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美容美發業管理暫行辦法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
3、輸電網以約和標准
商標注冊條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商務部關於貫徹實施《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
零售業態分類(GBT18106-2004)
超市購物環境標准
(2)批發與零售法律定義擴展閱讀: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主要內容:中國商業聯合會把零售業職業經理人(店長)資質認證作為一項中心任務來抓,資格認證,持證上崗,人才入庫,統一交流,既體現了行業協會的基本職能,又適應當前零售業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要。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編者組織了全國著名的零售專家和學者,編寫了「現代零售概論」、「現代零售實務」、「現代零售戰略與管理」和「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一套叢書。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不僅作為零售業職業經理人(店長)資質認證培訓的教材,也成為所有從事零售工作者的重要參考書籍。
③ 零售業的定義包括哪些
零售業沒有一個統一定義。目前比較主流的零售業定義分為兩種:
一種是營銷學角度的定義:認為零售業是任何一個處於從事由生產者到消費者的產品營銷活動的個人或公司,他們從批發商、中間商或者製造商處購買商品,並直接銷售給消費者。這種定義在近三十年的營銷學的文獻中非常普遍。
另一種是美國商務部的定義:零售貿易業包括所有把較少數量商品銷售給普通公眾的實體。他們不改變商品的形式,由此產生的服務也僅限於商品的銷售。零售貿易板塊不僅包括了店鋪零售商而且包括了無店鋪零售商。
④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批發和零售有什麼區別嗎
營業執照跟批發和零售是沒有直接區別的,零售和批發主要是看經營范圍怎麼寫的,寫批發就是批發,寫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經營的產品是什麼情況,就怎麼寫。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批發是指將商品或服務售與那些為了將商品再出售或為企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的顧客時所發生的一切活動。
零售是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
零售的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後用於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後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4)批發與零售法律定義擴展閱讀:
零售貿易的主要特徵有:
1、 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消費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交易活動在營業人員與消費者之間單獨、分散進行。
2、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 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3、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交易佔有較大比重。
批發的發展前景:
作為商品流通的重要環節,批發業的發展對於節約全社會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隨著生產商和零售商向批發環節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批發業的發展陷入困境,整個流通體系呈現「兩頭活躍、中間萎縮」的基本格局,「批發無用論」觀點開始盛行。
從世界范圍來看,獨立批發商經歷了先抑後揚的曲折發展過程,最終在社會生產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漸趨於穩固。中國批發業不僅將遵循批發發展的一般規律,還會因中國的特殊國情而呈現出更為復雜的發展動向。
⑤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⑥ 批發與零售的區別,什麼是批發,什麼是零售
批發則是大量的購進貨物,零售就是每天只賣幾件。
1、性質不同:批發是將商品或服務售與那些為了將商品再出售或為企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的顧客時所發生的一切活動。零售是包括所有向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
2、交易額不同:批發交易額較大,零售交易額較小。
3、售出的價格不同:批發主打廉價多銷,主要是看量,量與價也是成反比的,量越多價越低。零售則不是。
(6)批發與零售法律定義擴展閱讀:
網上批發商品注意事項:
1、看硬體。選擇專業的批發網站,會在商品的品質上和市場的流行趨勢上有著敏銳的眼光和把控。
2、看軟體。網上批發城的優質服務和專業的行業素養也是很多個體戶所看重的,價格上平穩優惠;發貨時的速度及時;以及售後貼心細致。
3、交易中注意防止上當受騙,盡量使用支付寶交易。對於不是非常信任的賣家,一定要選擇打款到他公司賬號、法人賬號、第三方擔保交易的方式進行付款。
⑦ 什麼是批發零售業具體是什麼樣的
批發零售業是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決定經濟運行速度、質量和效益的引導性力量,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之一。
目前,從宏觀經濟走勢來看,居民收入水平整體上處於較快上升階段。從長遠來看,我國居民消費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從結構上都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這為我國批發零售行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長期宏觀環境。
零售業
①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②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③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④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⑤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⑥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對企業來說:
(1)企業有自己的經營門店,直接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如辦公用品、小轎車等)的商品。
(2)企業無門店,通過網上或電話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的商品。
(3)企業對醫院、學校等非盈利機構銷售的中西葯品、醫療器械、教學用品及設備等。總之,零售業的銷售對象是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銷售的商品是以生活消費或公共消費品為主。常見的零售業有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賣店、專業店等以銷售生活消費品為主的企業。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①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②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③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對企業來說:
(1)企業以售給國民經濟各行業用於生產經營、勘察設計、科研試驗等商品為主。
(2)企業以售給批發和零售業、餐飲業和其他服務行業用於轉賣或經營的商品為主,包括售給外貿部門出口或加工後出口的商品。
(3)企業以直接向國(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託外貿部門代理出口的商品為主。批發業的銷售對象是另一個生產經營或轉賣(含直接出口商品)的企業,銷售的商品有生產經營用途,也有生活消費用途。
(7)批發與零售法律定義擴展閱讀: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⑧ 零售 銷售 批發是什麼意思什麼區別
零售:針對消費者 銷售的
批發:銷售給 各 區域的 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