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統計局的人叫我填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數值比去年提高了將近十倍這樣犯法嗎
1、涉嫌違法
2、弄虛作假
3、但是這樣的情況主管部門就是統計局
4、他們要求的,擔任違法但是也不好辦
Ⅱ 統計局的批發數據限額以上是多少
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批發企業和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零售企業。
來源:2012年北京統計年鑒表14-3注釋
Ⅲ 請問.到哪裡能找到全國情況的數據.是類似北京統計局公布的關於批發零售業數據的表格如下圖例子
剛看了下網站,裡面說採集渠道是「所有選中的單位均按照《采購經理調查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通過統計數據集中採集平台上報統計數據。」
所以,我想應該是他們自己根據采購經理調查統計制度,設計一個相關報表,讓北京市的企業定期上報,統計出來了的。
我只能想出這么多了,至於你能不能找到國家的這些數據我就不知道啦
Ⅳ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怎麼統計
在每個統計局都有一個商業.服務業這個專業,規模以上的是經常性報表也就是每個月都要報,而規模以下的一般就是採用抽樣調查這的方法來獲取數據
Ⅳ 在國家統計局國家年鑒裡面查數據,在國內貿易裡面有個限額以上零售企業情況,這個限額以上是什麼意思
根據統計制度規定,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這個指標涉及四類企業的數據採集: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限額以上的起點,零售企業為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以上,批發企業為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企業為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萬元。限額以上企業實施全面調查,限額以下企業實施抽樣調查,兩方面數據匯總就形成全社會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這個指標的內容。
Ⅵ 統計局網上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財務狀況表"是根據什麼來填報的,是資產負債和損益表嗎
這張報表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資產負債表的內容,但是其中銀行存款、現金是要看財務明細賬的余額。
第二部分是來自於損益表,但是管理費用的其中項是來自於財務明細賬的。
第三部分就是其他資料,包括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職工福利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折舊,這些都需要從財務明細賬中取數據
你單位應該有統計局發放的統計報表制度吧,如果沒有到當地統計局網站上去看一下,裡面有指標的具體解釋,看不明白的問我就行。
應交增值稅有公式=銷項稅額-進行稅額+進行稅額轉出
Ⅶ 國家統計局每天都在統計什麼東西呢
1、多種經濟社會數據。比如GDP及其增速,農業的總產值、各種牲畜的存欄出欄,工業的總產值、增加值、產品產量,服務業的客貨運輸量、郵電業務量,商業的社會零售總額、批發零售銷售額、住宿餐飲營業額,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房屋建築面積,價格指數的CPI、PPI,就業的就業人數、失業率、工資,人民生活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支出等等。這個在國家統計局的官網上就能看到,在統計數據欄目里。
2、匯總其他綜合經濟部門的數據。比如金融業的銀行存貸款是人民銀行的數據,證券交易量是證監會的數據;對外經貿里的對外進出口是海關的數據;資源和環境里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環保局的數據;教育里的教師數、學生畢業人數是教委的數據等等。為了方便大家使用,在編輯年度統計資料的時候會統一編到年鑒里,這個在官網——統計數據——年度數據欄目中也能查到。
總之統計局就是個出數據和匯總數據的地方啦。你提到的那些過激的回答肯定是說統計局的數據都是編造的。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統計數據其實就是全國的一本賬目,光靠編造,想把一個小公司的賬目做平都不是件簡單的事情,更別說做平一個城市,做平一個國家了。不過統計出來的數據太多了,指標也太多了,不是專業干統計的人都不知道怎麼用倒是真的,但是好像目前沒見哪個國家有法子解決這個問題。。。。
Ⅷ 零售業的歷年銷售收入去哪裡找,統計局的數據里沒有零售業的
有的 國內貿易 批發零售業下面
Ⅸ 什麼性質的企業需要向統計局申報統計一套表
企業一套表」實施范圍和內容:2011年年報和2012年定報企業一套表的實施范圍為「三上」企業、全部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年綜合能源消耗1萬噸標准煤及以上的第三產業法人單位;納入企業一套表的有: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等行業、以及能源、科技及信息化等專業統計。共設置調查單位基本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能源和水消費、科技活動、信息化情況等15張企業調查表。在企業一套表內容和指標體系中增加了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固定資產、支出等指標,實現各專業人財物、產供銷統計數據的統一口徑。2013年,將一套表實施范圍擴大到抽樣調查企業。2014 -2015年全面實施企業一套表,范圍擴大到行政事業單位等。
從2012年開始全面採用國家統一標准。納入網上直報的企業有:
1、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2、有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築業法人單位;
3、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
4、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
5、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非房地產開發經營業附營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產業活動單位;
6、上述企業(單位)以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准煤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以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准煤及以上的建築業及第三產業重點耗能法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