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的二手商鋪。商業用地被改成批發零售用地怎麼辦
中國現在住宅用地是70年 商業用地是40年 你想查該地具體當時批下來是做什麼用途的 最好當地相關部門查一下,因為據我所知土地性質是國家規定的 所有單位或個人都無權更改
2. 商鋪的使用性質是什麼
商鋪是一個高投入的,好了就會帶來可觀的高回報,但是正因為其高回報隨之而來也會有高風險。所以在選擇商鋪的時候一定要多方考察,同時還要多關注一些市政規劃和城市發展的狀況,規避風險,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使用權商鋪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使用權商鋪對經常,或者一線城市比較關注商鋪的朋友並不陌生,就比如有名的義烏小商品市場也是使用權, 彷彿只有使用權市場才能做好做大,有些人說商鋪的產權年限是40年,也有人說商鋪產權年限是50年,商鋪使用權長是多少年?使用權和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商鋪使用權長是多少年
一、商鋪作為商業用地其土地使用權的高使用年限為40年。這個不是統一的,要取決於地方和城市,不同地方要知道開發商土地使用權規定於多少年,一般來講不會超過50年或小於至等於,你這些一手購鋪可以詢問開發商,開發商會講細清楚,購物二手買賣那就詢問此鋪業主和看房產證。
二、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使用權商鋪和產權商鋪有什麼區別?
1、具有產權的商鋪,好比是業主的私人財產一樣,可以按照業主的想法進行處置,包括出售,出租,改造,抵押等等;
2、具有使用權的商鋪,僅僅是對商鋪幾十年的使用權而已,使用權到期後,商鋪還是原有主人的。
3、產權式商鋪就是發展商將大商場分割成若干個小面積具有獨立產權證的商鋪,並將其全部或部分以物業公司或商場經營管理公司的名義,承諾者、買方在一定年限內給予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報。一般發展商所承諾的回報年限為5年,長的可達10年。
3. 商鋪的產權是多少年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
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商鋪用地五十年。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 商鋪的用地類型
你的房產證上怎麼寫的呢?如果是產權70年的,就是開發商騙了你。
5. 一樓門面房的房產證上寫的:商服用地/經營,怎麼解釋
你好,這應該是新辦的不動產權證書上「用途」那一欄所顯示的內容,商服用地是指門面房所佔的土地的用途為商服用地,經營是指房屋的用途為經營。沒有什麼問題。如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
6. 想買沿街商鋪··可是商鋪內既有商業用地又有住宅用地···這對於商鋪有什麼影響嗎
都是擦邊球啊
一般來說,使用沒什麼問題。但是細究起來,問題很多
嚴格講,住宅用地不能經商,這是一個隱患
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不一樣,以後政策會有什麼變化不知道,這也是一個隱患。
7. 商服用地與商業用地有啥區別
商業用地是商服用地的一部分。
1、商服用地的范圍:
商業用地。商店、商場、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金融保險用地。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信用社等用地。
餐飲旅館業用地。飯店、餐廳、酒吧、賓館、旅館、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寫字樓、商業性辦公樓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樓用地。旅行社、運動保健休閑設施、夜總會、歌舞廳、俱樂部、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理發、洗浴等服務設施用地。
2、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了一個條款,說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他就沒有商服用地的概念。到了2001年國土資源部出台了一個關於土地分類的暫行規定,規定商業用地是商服用地的一種。2007年又出台了一個國標文件。
2012年下半年是商用土地成交高峰期, 商用土地投資熱情高漲,在2012年第四季度達到頂峰,中國商用土地指數達到118.8。但2013年第四季度中國商用土地市場出現了市場拐點,到2014年第一季度,中國商用土地指數跌落到79.9,同比下降幅度高達29.4%。據中國商業地產研究中心預計,歷經三到四年的建設周期之後,中國商業地產項目供應量也將在2016年至2017年之間達到高峰。
(7)商鋪批發零售用地擴展閱讀
商服用地主要特徵
1、出讓使用年限最短。在我國商服用地大部分屬於出讓土地。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商服用地出讓用地最高年限為40年。
2、受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限制。《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准。
3、土地利用價值高。商服用地多處於繁華地段,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也就是說可以引起地價的上漲,有時上漲的幅度可以達到幾倍甚至幾十倍、幾百倍。
4、區域選擇性強。與居住用地不大一樣,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不是任何一塊土地都可以作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特別注意營業環境和收益狀況。
5、比較適宜收益還原法評估。
6、可逆性差。農用地要變為商服用地比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轉為農用地則極為困難,因為拆除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恢復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復墾的成本相當高。
8. 商業用地和商住兩用地的區別
用途不同;商住類型是指同一塊宗地上即有商業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開發商是用什麼名義去申請這塊土地而得的,商業用地一般指拆遷時評估房產是對房產所在地的定性,比如被計劃拆遷的房屋原先是商店或飯店,就屬於商業用地。
2.徵收的費用不同; 如果房產證上使用類型為住宅,則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業與住宅的徵收費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後,土地使用權類型由出讓自動變為劃撥,拆遷一樣有補償,但肯定沒有出讓土地多。
3.價值不同; 商住用地指商業經營場所與住宅連在一起的。在房產評估時評估價值有區別,一般商業用地比較高,因為經營用地創造的價值高。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
商住用地是既能辦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種產品,但在建築術語中沒有這種稱謂,這只是銷售方根據市場行情和產品的功能來定義的一個不規范的俗稱。
商住兩用住宅是soho(居家辦公)住宅觀念的一種延伸。它屬於住宅,但同時又融入寫字樓的諸多硬體設施,尤其是網路功能的發達,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時又能從事商業活動的住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