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GDP的測算方法有幾種,每種如何計算
GDP的計算方法有三種: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一)生產法 生產法是從生產角度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的一種方法。從國民經濟各部門一定時期內生產和提供的產品和勞務的總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從而得到各部門的增加值,各部門增加值的總和就是國內生產總值。計算公式為: 總產出-中間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業增加值之和 1、總產出:是指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價值總和,既包括新增價值,也包括轉移價值,反映一定范圍內各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總規模,也叫總產值。總產出按生產者價格計算。各主要部門總產出的計算方法如下: 農林牧漁業總產出就是農業總產值,按產品法計算,即以核算期農產品產量乘單位產品價格求得,其中農產品產量包括生產者自產自用的農產品產量。 工業總產出採用工廠法計算,即以工業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按企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來計算,同一企業內部產品價值不允許重復計算。它包括核算期內生產的成品價值、工業性作業價值和自製半成品、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價值。在實行增值稅後,工業總產出等於工業總產值加銷項稅額。 建築業總產出就是建築業總產值,指建築企業或自營施工企業單位在核算期內自行完成的工程價值。具體包括建築工程產值、機器設備安裝工程產值、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非標准設備製造價值。建築業總產出一般按完成工程實物量或進度乘預算單價計算。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總產出等於其營業收入,是核算期內各種運輸郵電業務的總收入。具體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鐵路、管道等運輸總收入,電話、電報和傳送郵件等郵電業務營業收入。 批發和零售業總產出等於商業附加費,也就是商品的銷售收入凈額減去商品銷售成本,即通常所說的毛利。為了避免流通過程中的重復計算,保持商品購進價格的一致性,需要扣除對外支付的運輸費和裝卸搬運費。 住宿和餐飲業總產出等於其營業收入。 銀行業總產出等於金融媒介服務活動的虛擬服務收入加實際服務費收入。 保險業總產出等於保費收入與理賠支出之差加其他營業收入。 房地產總產出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總產出、物業管理總產出、房地產中介服務總產出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務總產出。 其他服務業總產出,按營利性單位和非營利性單位兩種情況分別計算。營利單位的總產出就是其營業(業務)收入,如社會服務業的營業收入。非營利單位主要是事業、行政單位和社會團體,一般沒有經營收入,或有少量的經營收入但抵補不了支出,這些部門的總產出就是核算期內為社會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按經常性業務支出加虛擬固定資產折舊,不計算營業盈餘。 2、中間投入:是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在生產過程中,消費和使用的非固定資產貨物如原材料、燃料、動力和各種服務的價值。計算中間投入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與總產出的計算口徑范圍保持一致,即計算與總產出相對應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消耗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因此,各部門中間投入的計算方法是與其總產出的計算方法相對應的,如工業總產出按工廠法計算,工廠內部不允許重復計算,那麼其中間投入就應該按生產中消耗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和對外支付的服務費用計算;農業總產出按產品法計算,其中間投入既包括外購的也包括自產自用的中間產品(如種籽、飼料)的價值。二是一般為本期一次性使用的,即本期消耗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非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則按本期攤銷的部分計算。 3、增加值:是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後的余額,是生產單位生產的物質產品和服務的價值超過了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中間投入價值後的差額部分。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部門、各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成果。 (二)收入法 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中各生產要素創造收入的角度計算GDP的一種方法。即各常住單位的增加值等於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凈額和營業盈餘四項之和。這四項在投入產出中也稱最初投入價值。各常住單位增加值的總和就是GDP。計算公式為: GDP(國內生產總值)=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 1、勞動者報酬:是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從生產單位得到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包括勞動者通過各種渠道從生產單位獲得的一切貨幣形式和實物形式的收入和個體勞動者通過勞動而獲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種形式:一是工資,二是福利,三是從利潤或成本中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相當於工資性質的勞動報酬,四是實物性收入,指農民自產並用於個人消費的農副產品的價值,以及勞動者免費或以低於市場價格從單位得到的實物的價值。 2、固定資產折舊:是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生產活動中所消耗固定資產而提取的價值。固定資產折舊並非本期生產活動新創造的價值,而是生產中消耗的固定資產的價值,是屬於轉移價值。GDP之所以包括這部分轉移價值,是由於固定資產折舊是從固定資產中游離出來作為折舊進入成本,記入成本中的折舊也作為折舊基金被提出來用於新的固定資產投資,進入企業的資金循環運動,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樣消耗完畢,從這個角度講,它類似於增加值的勞動者報酬和營業盈餘。另外,從收入的角度考慮,把折舊計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於把折舊計算在中間投入中,因折舊的大小不同而帶來營業盈餘的大小不一,從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動。而如果把折舊計算在增加值中就會避免這個問題。因此,如果把折舊計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計算的准確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強GDP的可比性。 3、生產稅凈額:是指各部門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向各部門支付的生產補貼相抵後的差額。生產稅是政府向各部門徵收的有關生產、銷售、購買、使用貨物和服務的稅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銷售稅金,二是進成本的稅,指國家對生產單位從事生產活動而徵收的稅金,但有的行業把這部分稅統一作銷售稅金處理。三是各種附加和規費。生產補貼是政府為控制價格又要扶持生產而支付給某些部門的補貼,包括糧食企業的價格補貼和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實行增值稅後,生產稅中還要包括本期應交增值稅(產品銷項稅額與購買貨物、服務進項稅額之差)。 4、營業盈餘:是指總產出扣除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後的剩餘部分,它是常住單位所創造的增加值在對固定資產進行了補償,對勞動者進行了分配和上繳國家稅金以後所餘下的份額。 (三)支出法 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來計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種方法。GDP的最終使用包括貨物和服務的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和凈出口三部分。計算公式為:GDP(國內生產總值)=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凈出口 1、最終消費:是指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用於貨物和服務的最終消費支出,包括居民消費和政府消費。其中,居民消費是常住單位居民在核算期內滿足個人最終消費需求而購買的全部物質產品和服務,包括商品性消費、文化生活服務消費、住房及水電氣消費;政府消費是社會公共服務部門為了滿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會提供的服務,以及企業為了滿足企業職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們提供的服務。 2、資本形成總額:是指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投資支出的合計,分為固定資本形成和庫存增加兩項。固定資本形成是指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購置、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包括各種有形的固定資產和無形的固定資產。庫存增加是指常住單位在核算期末與期初存貨變動的價值。 資本形成總額=固定資本形成+庫存增加 庫存增加=期末庫存額-期初庫存額 3、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是指出口總額減去進口總額的差額,如進口總額大於出口則用負數表示。出口是指常住單位向非常住單位出售及無償提供的貨物和服務總值;進口是指常住單位從非常住單位購買及無償得到的貨物和服務總值。地區凈出口還包括流入和流出。 凈出口=貨物和服務出口總額-貨物和服務進口總額 從理論講,通過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這三種不同方法計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產法計算的GDP等於收入法計算的GDP,也等於支出法計算的GDP,稱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會最終產品的生產及收入分配的結果與最終使用應是相等的,因此必須保持三種方法的計算口徑一致。但在實際計算中,由於資料來源不同,計算結果會出現一些差異,稱為統計誤差,是正常的。三種方法各有特點,相互補充。就我省而言,核算年度GDP時三種方法都採用,核算季度GDP時通常採用生產法和收入法。
⑵ GDP是如何計算的詳細點,謝謝
GDP核算有三種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國民經濟生產活動成果。
⑶ GDP是怎麼樣計算的
GDP的核算原理
GDP是國內(或地區)生產總值的英文縮寫。它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GDP有三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減去進口貨物和服務。在實際核算中,GDP的三種表現形態表現為三種計算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構成。 (1)生產法是從生產過程中生產的貨物和服務總產品價值入手,剔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得到增加價值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將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增加值相加,得到GDP。(2)收入法也稱為分配法。按收入法計算GDP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對常住單位的生產活動成果進行核算。按照這種計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增加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增加值之和等於GDP。 (3)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反映GDP最終使用去向的一種方法。最終使用包括貨物和服務的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凈出口三部分,計算公式為:GDP=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凈出口。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構成。目前我市在GDP年度核算中同時採用這三種方法進行核算,互相驗證,以確保數字的准確性。
2、GDP的計算方法
實際核算中,GDP就等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增加值之和。我們現行的GDP基本上是按國際通行的核算原則,對各種類型資料來源進行加工計算得出的。主要資料來源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局系統的統計資料,如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報酬、價格、住戶收支統計資料,其他有關部門的統計資料,如交通運輸、貨物和服務進出口、國際收支統計資料;第二部分是行政管理資料,包括財政決算資料、工商管理資料等;第三部分是會計決算資料,包括銀行、保險、航空運輸、鐵路運輸、郵電通信系統的會計決算資料等。統計資料在越來越多的領域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和為避免中間層次干擾的超級匯總法。基本計算方法採用國際通用的現價和不變價計算方法。
收入法計算GDP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對常住單位的生產活動成果進行核算。它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組成。
勞動者報酬是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所獲得的全部收入。它包括勞動者獲得的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津貼和其他收入,既包括貨幣形式的,也包括實物形式的。對於個體勞動者來說,其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和經營利潤不易區分,這兩部分統一作為勞動者報酬處理。
生產稅凈額是指生產稅減補貼的差額。生產稅大致包括銷售稅金、進成本稅及各種附加和規費,補貼視為負稅處理,包括政策虧損補貼、糧食系統價格補貼、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收入等。
固定資產折舊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按實際計提的折舊計算;不計提折舊的單位,如政府機關等按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計算虛擬折舊。
營業盈餘相當於企業的營業利潤加上生產補貼,但要扣除從利潤中開支的工資和福利等。
3、GDP數據的質量控制
在GDP核算方法上,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嚴密的核算體系和科學的質量控制辦法。目前較常用的是:1、利用相關指標進行驗證;一是看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變化情況:二是看GDP增幅與工農業總產值、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財政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增幅是否相適應;三是看人均GDP的增幅與農民人均純收入、職工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是否相適應。2、對不同行業的增加值率進行控制,確定上下限,一般控制在規定的幅度之內。3、GDP是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核算,不同於傳統的1+1=2的匯總模式,在核算過程中還運用了抽樣調查和有關部門的資料,;同時,每次重大普查結束後,都要根據普查結果對相關行業數據進行驗證和調整。
要達到統計結果的客觀公正,首先要保證原始資料的准確性。為此,我們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傳統的統計調查方法以全面報表為主,基層單位向政府統計部門報送報表,然後層層匯總到統計局。這種調查方法涉及單位多,需要大量統計人員,有限的資源無法保障對他們進行必要的統計技能的培訓,因而無法保證基層統計資料的准確性。抽樣調查涉及的單位少,需要的統計調查人員相對較少,統計部門有能力進行統計技能培訓,從而能夠提高基層統計調查資料的質量。目前,糧食產量、棉花產量、城鄉住戶調查、價格調查、1%人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等統計領域採用了抽樣調查方法。全國首次經濟普查之後,將在服務業擴大建立抽樣調查制度,擬對廣告咨詢、物業管理、律師服務、會計師服務等服務業企業採取抽樣調查方法。第二,採用超級匯總法。為了避免統計調查數據在層層匯總過程中的人為干擾,國家統計局對一些重要的基層統計報表採取了直接匯總的方法,比如規模以上工業經濟效益指標、大型批發零售餐飲業的財務狀況、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等抽樣調查數據已經採用的了這種匯總方法。第三,加大執法力度。對虛報、瞞報、拒報或干擾統計數據等統計違法現象進行查處。這些措施對於維護統計數據的客觀性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⑷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如何計算的與GDP的關系
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是指所有商戶售出的商品的價格,而GDP只要有錢的交換,就產生GDP,比如兩個皮包公司互相騙,都能出好幾億的GDP。前者衡量的是社會的消費能力,後者衡量的是經濟活動的總量。
⑸ gdp如何計算
綜述
GDP核算有三種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國民經濟生產活動成果,理論上三種方法的核算結果相同。
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衡量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新創造價值的一種方法,即從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在核算期內生產的總產品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核算方法。按照這種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內產品和服務的最終去向,包括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和貨物與服務凈出口三個部分。
生產法
用生產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質產品與勞務的各個部門的產值來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生產法又叫部門法。這種計算方法反映了國內生產總值的來源。
運用這種方法進行計算時,各生產部門要把使用的中間產品的產值扣除,只計算所增加的價值。商業和服務等部門也按增值法計算。衛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務等部門無法計算其增值,就按工資收入來計算其服務的價值。
按生產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可以分為下列部門:農林漁業;礦業;建築業;製造業;運輸業;郵電和公用事業;電、煤氣、自來水業;批發、零售商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服務業;政府服務和政府企業。把以上部門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加總,再與國外要素凈收入相加,考慮統計誤差項,就可以得到用生產法計算的GDP了。
從理論上說,按支出法、收入法與生產法計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實際核算中常有誤差,因而要加上一個統計誤差項來進行調整,使其達到一致。實際統計中,一般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支出法為基本方法,即以支出法所計算出的國內生產總值為標准。
生產法計算GDP分為四項:
GDP=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第一項為勞動者報酬。是指勞動者因從事生產活動所獲得全部報酬。包括勞動者獲得的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和津貼,既包括貨幣形式的,也包括實物形式的;還包括勞動者所享受的公費醫療和醫葯衛生費、上下班交通補貼和單位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等。
第二項為生產稅凈額,指生產稅減生產補貼後的余額。生產稅指政府對生產單位生產、銷售和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使用某些生產要素(如固定資產、土地、勞動力)所徵收的各種稅、附加費和規劃費。生產補貼與生產稅相反,是指政府對生產單位的單方面的收入轉移,因此視為負生產稅,包括政策虧損補貼、糧食系統價格補貼、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等。
第三項為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它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
第四項為營業盈餘,是指常駐單位創造的增加值扣除勞動報酬、生產稅凈額和固定資產折舊後的余額。它相當於企業的營業利潤加上生產補貼。
收入法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從收入的角度,把生產要素在生產中所得到的各種收入相加來計算的GDP,即把勞動所得到的工資、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資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業家才能得到的利潤相加來計算GDP。這種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沒有政府的簡單經濟中,企業的增加值即其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就等於要素收入加上折舊,但當政府介入後,政府往往徵收間接稅,這時的GDP還應包括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間接稅是對產品銷售徵收的稅,它包括貨物稅、周轉稅。這種稅收名義上是對企業徵收,但企業可以把它打入生產成本之中,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故也應視為成本。同樣,還有企業轉移支付(即企業對非營利組織的社會慈善捐款和消費者呆帳),它也不是生產要素創造的收入,但要通過產品價格轉移給消費者,故也應看作成本。
資本折舊也應計入GDP。因為它雖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應回收的投資成本中。
還有,非公司企業主收入也應計入GDP中。非公司企業主收入,是指醫生、律師、小店鋪主、農民等的收入。他們使用自己的資金,自我僱用,其工資、利息、租金很難象公司的帳目那樣,分成其自己經營應得的工資、自有資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資、利息、利潤、租金常混在一起作為非公司企業主收入。
這樣,按收入法計算的公式就是:
GDP=工資+利息+利潤+租金+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折舊
也可看成是GDP=生產要素的收入+非生產要素的收入
從理論上講,用收入法計算出的GDP與用支出法計算出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
支出法
支出法核算GDP,就是從產品的使用出發,把一年內購買的各項最終產品的支出加總而計算出的該年內生產的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這種方法又稱最終產品法、產品流動法。從支出法來看,國內生產總值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用於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以及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總額,它反映本期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的使用及構成。
如果用Q1、Q2……Q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產量,P1、P2……P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價格,則使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是:
Q1P1+Q2P2+……QnPn=GDP
在現實生活中,產品和勞務的最後使用,主要是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出口。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核算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凈出口這幾方面支出的總和。
1.居民消費(用字母C表示),包括購買冰箱、彩電、洗衣機、小汽車等耐用消費品的支出、服裝、食品等非耐用消費品的支出以及用於醫療保健、旅遊、理發等勞務的支出。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屬於消費。
2.企業投資(用字母I表示),是指增加或更新資本資產(包括廠房、機器設備、住宅及存貨)的支出。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存貨投資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指新造廠房、購買新設備、建築新住宅的投資。為什麼住宅建築屬於投資而不屬於消費呢?因為住宅像別的固定資產一樣是長期使用、慢慢地被消耗的。存貨投資是企業掌握的存貨(或稱成為庫存)的增加或減少。如果年初全國企業存貨為2000億美元而年末為2200億美元,則存貨投資為200億美元。存貨投資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因為年末存貨價值可能大於也可能小於年初存貨。企業存貨之所以被視為投資,是因為它能產生收入。從國民經濟統計的角度看,生產出來但沒有賣出去的產品只能作為企業的存貨投資處理,這樣是從生產角度統計的GDP和從支出角度統計的GDP相一致。
計入GDP中的投資是指總投資,即重置投資與凈投資之和,重置投資也就是折舊。
投資和消費的劃分不是絕對的,具體的分類則取決於實際統計中的規定。
3.政府購買(用字母G來表示),是指各級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購買軍火、軍隊和警察的服務、政府機關辦公用品與辦公設施、舉辦諸如道路等公共工程、開辦學校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支付給政府雇員的工資也屬於政府購買。政府購買是一種實質性的支出,表現出商品、勞務與貨幣的雙向運動,直接形成社會需求,成為國內生產總值的組成部分。政府購買只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如政府轉移支付、公債利息等都不計入GDP。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不以取得該年生產出來的商品與勞務的作為報償的支出,包括政府在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失業救濟、貧困補助、老年保障、衛生保健、對農業的補貼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通過其職能將收入在不同的社會成員間進行轉移和重新分配,將一部分人的收入轉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其實質是一種財富的再分配。有政府轉移支付發生時,即政府付出這些支出時,並不相應得到什麼商品與勞務,政府轉移支付是一種貨幣性支出,整個社會的總收入並沒有發生改變。因此,政府轉移支付不計入國內生產總值中。
4.凈出口(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進口)是指進出口的差額。進口應從本國總購買中減去,因為進口表示收入流到國外,同時,也不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出口則應加進本國總購買量之中,因為出口表示收入從外國流入,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因此,凈出口應計入總支出。凈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
把上述四個項目加起來,就是用支出法計算GDP的公式:
GDP=C+I+G+(X-M)
支出法計算的是國內生產總值劃分為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和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總額,它反映了本期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的使用及構成。
最終消費分為居民消費和政府消費。居民消費除了直接以貨幣形式購買貨物和服務的消費外,還包括以其他方式獲得的貨物和服務的消費支出,即所謂的虛擬消費支出。居民虛擬消費支出包括以下幾種類型:單位以實物報酬及實物轉移的形式提供給勞動者的貨物和服務;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務;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服務。
通過支出法計算的GDP,我們可以計算出消費率和投資率。所謂消費率就是最終消費佔GDP的比率,所謂投資率就是資本形成總額佔GDP的比率。
⑹ GDP怎麼計算
GDP計算有三種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國民經濟生產活動成果,理論上三種方法的核算結果相同。
1、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衡量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新創造價值的一種方法,即從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在核算期內生產的總產品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
2、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核算方法。按照這種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相加得到。
3、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內產品和服務的最終去向,包括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和貨物與服務凈出口三個部分。
GDP的指標意義: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核算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綜合性統計指標,也是中國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的核 心指標。它反映一國(或地區)的經濟實力和市場規模。
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究竟處於增長抑或衰退階段,從這個數字的變化便可以觀察到。一般而言,GDP公布的形式不外乎兩種,以總額和百分比率為計算單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