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企業可以有哪些費用支出
普通工商企業常見的費用支出項目有:
工資、社保費、公積金、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寬頻網路費、快遞費、停車費、加油費、路橋費、汽車保險費、汽車維修費、差旅費、審計費、業務招待費、職工福利經費、培訓費、廣告費、辦公費、咨詢費、勞務費、印刷費、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各項稅費等等。
(1)批發零售企業費用有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費用確認條件:
1、在確認費用時,首先應當劃分生產費用與非生產費用的界限。生產費用是指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如生產產品所發生的原材料費用、人工費用等;非生產費用是指不屬於生產費用的費用,如用於購建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不屬於生產費用。
2、應當分清生產費用與產品成本的界限。生產費用與一定的期間相聯系,而與生產的產品無關;產品成本與一定品種和數量的產品相聯系,且不論發生在哪一期。
3、應當分清生產費用與期間費用的界限。生產費用應當計入產品成本,而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4、費用的確認除了應當符合定義外,也應當滿足嚴格的條件,即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⑵ 批發零售業的商品成本有哪些
商品實物造成的資金佔用、倉儲費用、水電費、運輸費、人員工資等,或者銷售商品未能及時回款造成的投資損失等。
⑶ 什麼是批發零售業具體是什麼樣的
批發零售業是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決定經濟運行速度、質量和效益的引導性力量,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之一。
目前,從宏觀經濟走勢來看,居民收入水平整體上處於較快上升階段。從長遠來看,我國居民消費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從結構上都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這為我國批發零售行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長期宏觀環境。
零售業
①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②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③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④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⑤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⑥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對企業來說:
(1)企業有自己的經營門店,直接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如辦公用品、小轎車等)的商品。
(2)企業無門店,通過網上或電話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的商品。
(3)企業對醫院、學校等非盈利機構銷售的中西葯品、醫療器械、教學用品及設備等。總之,零售業的銷售對象是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銷售的商品是以生活消費或公共消費品為主。常見的零售業有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賣店、專業店等以銷售生活消費品為主的企業。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①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②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③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對企業來說:
(1)企業以售給國民經濟各行業用於生產經營、勘察設計、科研試驗等商品為主。
(2)企業以售給批發和零售業、餐飲業和其他服務行業用於轉賣或經營的商品為主,包括售給外貿部門出口或加工後出口的商品。
(3)企業以直接向國(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託外貿部門代理出口的商品為主。批發業的銷售對象是另一個生產經營或轉賣(含直接出口商品)的企業,銷售的商品有生產經營用途,也有生活消費用途。
(3)批發零售企業費用有哪些擴展閱讀: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⑷ 批發零售的公司都繳納什麼稅,稅率是多少!
批發零售的公司是國稅的管理范圍,下面是一般的稅率
稅種:
國稅:增值稅--銷售額/1.03*0.03(小規模納稅人時)
(一般納稅人時:增值稅--銷售額/1.17*0.17)
所得稅;報表利潤的25%,也有核定徵收的。
地稅:營業稅—銷售收入的3-20%(根據行業不同,稅率就不同。一般是3%、5%)
城建稅---增值稅額*0.05(縣級)
---增值稅額*0.07(縣級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稅額*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額*0.02
個人所得稅---超過2000元時繳稅。
印花稅---下列是要繳納印花稅的情況,以及稅率(稅額),只要發生了這些合同、憑證、帳簿,就要繳納印花稅,
稅率為萬分之三:一般按銷售收入的3/10000徵收.
(4)批發零售企業費用有哪些擴展閱讀:
批發零售基本條件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批發零售業
⑸ 商貿公司每年的費用有多少,都是什麼項目。
1. 商貿公司屬於貿易流通行業。這個行業的主要業務就是批發零售,通過賺取周轉差價盈利。
2. 商貿公司的營業成本包括進貨費,倉儲費、運輸費,這塊費用的多少要看代理產品及業務量的大小來決定。
3.商貿公司的營業費包括營銷人員與產品銷售直接相關的提成及工資,以及相關的稅費及附加,管理費用主要是辦公成本及人員工資等等。
不考慮進貨成本及貸款的情況下,三項費用及稅費等占銷售收入的5-10%。
⑹ 批發零售企業月末費用類需轉到營業成本中嗎
批發零售業月末費用直接轉入本年利潤中。
⑺ 零售企業的管理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
企業(商品流通)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內容可並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⑻ 企業成本有哪些
第三章 商業企業成本的范圍和內容
第十一條 商業企業的成本包括商品進價和商品流通費。
第十二條 商品進價成本是指企業購進商品的原始進價和購入環節交納的稅金。具體包括:
一、商業企業以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或市場價格等形式購進商品的原始進價;
二、商業企業收購不含稅農副產品時支付的稅金以及進口商品時按規定交納的關稅、產品稅、增值稅等。
第十三條 商業企業的商品流通費是指企業在從事商品購進、調撥、儲存、銷售活動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其開支項目規定如下:
一、運雜費。指購進商品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裝卸搬運費,以及既不獨立核算又不作附營業務核算的車船和牲畜的燃料、飼料、物料消耗以及同運輸有關的各項雜費,如調車費、放空費、養路費、過渡費、車船清掃費、港務費、過駁費、結合裝卸進行的灌裝封口過磅費和專用線、站台、碼頭租用費等。
二、保管費。指商品在儲存過程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倒庫、涼曬、冷藏、保暖、消防、護倉、照明、保管用品和委託保管費以及商品畜禽的飼料費等費用。
三、挑選整理費。指商品的挑選、整修、分類、分等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包括商品檢驗、化驗、修理等材料、工具消耗費用等。
四、包裝費。指包裝用品費、包裝物折損費、挑選修補費、包裝用品租用費以及不能列入包裝物進價的運雜費等。包裝物回收、出租等收入應沖減包裝費。
五、商品損耗。商品損耗包括:(1)商業主管部門按照平均先進的原則,對商業企業制定的商品及物資在運輸、保管、銷售等過程所發生的定額內的商品損耗;(2)非責任事故造成的,並經批準的超定額商品損耗。
對超定額商品損耗的損失要嚴格審批,分清造成損失的原因、性質和責任。對由於自然災害、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超定額商品損耗的損失,一律不得在商品流通費中列支。凡屬自然災害原因造成的損失,投保的企業由保險公司補償,補償不足的部分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列入財產損失;未投保的企業,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列入財產損失。凡屬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在外單位的,應向外單位索賠;責任在本企業的,除對責任人進行必要的教育或紀律處分外,還應由直接責任人賠償部分損失,賠償後的凈損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列入財產損失。
商業企業商品損耗定額和超定額商品損耗的審批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業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共同制定,並報中央主管部和財政部備案。
六、手續費。指委託其它單位代購、代銷商品、代辦業務事項時按有關規定所支付的手續費。
七、業務費。指為擴大商品購銷業務支付的廣告費、樣品宣傳費、商標注冊費、會議費、公證費、訴訟費、郵電費、電傳費、電腦軟體設計費、單個系統價值在五萬元以下的會計電算化微型電子計算機構置費以及符合規定的其它業務活動費,處理樣品、樣機收入應沖減業務費支出。
八、利息。指企業支付流動資金借款的利息、商業匯票貼現利息、經財政部門批准支付給職工的集資(指內部債券用於生產經營部分)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代管合作店組股金的利息以及實行稅利分流試點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的已竣工交付使用項目的專用借款利息等。實行銀行存貸款分戶管理的企業,流動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應沖減借款利息支出;實行存貸款合戶管理的企業,應按利息凈支出數列入商品流通費。
九、保險費。指企業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所支付的保險費。保險公司給予企業的保費優待,應沖減保險費支出。
十、工資。指按規定的標准支付給企業職工的基本工資(不包括應列入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修理費和簡易建築費等的部分),浴池、理發行業的提成工資及以工資形式支付的各種津貼(包括經批准進入成本的副食品價格補貼和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以前經勞動部、財政部批准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總掛總提」辦法企業的效益工資中的獎金部分。
十一、職工福利費。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各種價格補貼、各種獎金以及落實政策補發工資後數額的11%提取。
十二、工會經費。成立工會的企業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各種價格補貼、落實政策補發工資數額後的2%提取。
十三、職工教育經費。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各種價格補貼、各種獎金以及落實政策補發的工資後數額的1.5%提取。
本條第十一、十二、十三款所稱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實際支付給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職工、計劃外用工中經縣以上勞動部門正式批准常年參加企業經營的亦工亦農人員和個別企業用集體所有制招工指標招收的人員的工資。
十四、折舊費。指按企業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值和規定的分類折舊率計提的折舊費。包括由綜合折舊率改為分類折舊率後按有關規定準許補提的折舊費。
十五、修理費。按企業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值的4%預提,作為修理基金管理,專項用於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低值易耗品必要的維修支出暫時也在此列支)。年終結余(超支),結轉下年度使用(沖抵)。承包企業在承包期內,如修理基金超支,經財政部門批准可列入成本,但不得因此調整承包基數。
十六、低值易耗品攤銷。指企業按規定的標准和攤銷辦法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國營商業企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單位價值在800元(不含8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但苫布(包括篷布、油布、塑料布)、熏蒸布、枕木(包括墊木、垛架)、水泥條(墩)、風車、跳板、生豬車架、勞動役畜、各種非機動車(包括大車、手推車、三輪車、板車)、磅秤(不包括地磅)、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腌制池、滅火機、七千瓦以下的電動機、消防泵、地毯、貨架、櫃台、電子秤、收款機等物品不論使用年限長短和單位價值大小,均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十七、租賃費。指企業租賃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倉房、低值易耗品等的租賃費用。出租房屋的收入應沖減租賃費支出。
十八、勞動保護費。指按照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費、辦公、營業用房的烤火費等。
十九、差旅費。指因業務、工作需要出差按規定所支付的差旅費。
二十、涉外費。指按規定支付的出國費用、接待外賓費和駐外代表等開支。
二十一、稅金。指按規定在費用中列支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二十二、職工待業保險金。指按規定交納的職工待業保險金。
二十三、售後服務費用。指商品出售後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等售後服務費用。應由工業生產企業承擔的,按定額包給商業企業的「三包」費用,有結余的應沖減商品流通費,不足部分在商品流通費中列支。
二十四、其它費用。指除以上項目以外的各項費用,包括:文具紙張費、印刷費、公用書報資料費、水電費、企業黨費開支不足部分以及經財政部批准列入商品流通費的其它費用。
第十四條 以提供勞務服務為主的飲食、服務、修理等企業的成本由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進價成本和商品流通費組成。
進價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一、原材料、輔助材料的原始購價及其市外購進的運雜費。
二、生產過程耗用的煤、煤氣等燃料的原始購價。
商品流通費的開支項目如下:
一、水電費。指生產和營業耗用的水電費。
二、保管費。指生產和營業用原材料的保管費。
三、清潔衛生費。指按規定支付給職工的清潔衛生費。
四、運雜費。指購進原材料及消耗品的市內運雜費、企業自備但不獨立核算的車船、牲畜等運輸工具的燃料、飼料等費用。
五、第十三條第六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有關的費用。
第十五條 倉儲企業商品流通費的開支項目如下:
一、燃料及動力費。指運輸工具和動力機械耗用的各種燃料費用。
二、飼料費。指運輸用牲畜耗用的飼料等費用。
三、輪胎消耗。指運輸車輛耗用的內外輪胎。
四、養路及過路費。指支付的養路費、過橋費、過路費。按季支付的養路費可按月分攤。
五、保管費。指倉庫保管中支付的保管、保護商品的各項費用。
六、儲運工具攤銷。指按規定攤銷的儲運工具。
七、其它低值易耗品攤銷。指按規定攤銷的其它低值易耗品。
八、第十三條第六至第十五款、第十七至第二十二款和第二十四款所列的費用。
第十六條 商業企業發生的下列開支一律不得列入成本:
一、應由行政經費、事業費開支的各項費用;
二、應從企業銷售(營業)收入中支付的稅金及其附加費、市場調節基金、商品削價損失准備金等;
三、應列入營業外支出的各項開支及財產損失;
四、應從企業專用基金中開支的建築稅、獎金稅、工資調節稅、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和購買國庫券、債券等項支出;
五、應由基本建設投資或專用撥款、專用借款開支的各項費用;
六、應在企業留用利潤中開支的獎金和各種價格補貼;
七、超出國家規定標准部分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費用支出;
八、未經批準的超定額商品損耗;
九、基建借款和專項借款的利息支出、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按照承包辦法應在稅後留利中歸還的貸款本息(財政部規定可以進成本的除外);
十、應在企業自有資金中開支的各項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罰款、加息、罰息等;
十一、應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和生產發展基金中列支的單個系統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微機購置費、微機聯網附屬設備購置費、微機安裝費等;
十二、其它與商業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支出。
第十七條 商業企業對各種攤派款項,有權拒絕支付。
商業企業自願對社會公益、教育、福利設施等項目的贊助和捐款,一律由企業專用基金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