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圖書批發和零售環節增值稅延續免徵政策嗎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6月5日,財政部與稅務總局聯合《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對7類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後退的政策;對2類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先征後退50%的政策。
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上述各級組織不含其所屬部門。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後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經批准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來源:人民網
⑵ 圖書批發、零售是否免徵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號)規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
七、本通知的有關定義
......
(二)圖書、報紙、期刊(即雜志)的范圍,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的規定執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范圍,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的規定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規定:「十一、圖書、報紙、雜志
圖書、報紙、雜志是採用印刷工藝,按照文字、圖畫和線條原稿印刷成的紙製品。本貨物的范圍包括:
(一)圖書。是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採用國際標准書號編序的書籍,以及圖片。
......」
⑶ 今年圖書批發零售還有增值稅免稅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第二條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⑷ 批發零售圖書是否還是享受免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⑸ 現在批發零售圖書還能享受免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3 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⑹ 圖書批發零售免徵增值稅後怎麼開發票
納入升級版的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時,應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開具時應選擇「免稅開票」選項,「金額」欄填列實際銷售金額。
開具免稅發票
路徑:發票管理—發票填開
A 、「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可選擇商品編碼中增加的免稅商品名稱,稅率自動帶出免稅。B、如免稅商品信息不存在商品編碼中,可直接輸入商品名稱,在稅率下拉菜單選項中選擇「免稅」,即可開具免稅發票。
⑺ 納稅人批發零售圖書免徵增值稅嗎
納稅人批發零售圖書免徵增值稅
納稅人從事圖書批發、零售業務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應當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兼營應稅(如期刊)、免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稅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兼營應稅、免稅項目而無法劃分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對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進行劃分:
增值稅免稅項目應分攤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享受增值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合計÷當期全部銷售額合計
⑻ 零售圖書是否免徵所得稅
1、零售圖書不免徵所得稅,但免徵增值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3、國外政策:
歐美等國家對實體書店的低稅率或者零稅率。法國宣布從2014年起,將電子書的增值稅率從19.6%降至5.5%,與紙質書的增值稅率相同,該稅率也將適用於所有網路銷售的文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