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批發,零售環節免徵增值稅是如何規定的呢
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2,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3,自2012年10月1日起,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⑵ 消費稅的徵收環節中,銷售環節是都包含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⑶ 生產銷售環節和批發環節有什麼區別嗎
專業題還是什麼題目啊~~
生產銷售算是廠家直銷的 批發環節就不一定是廠家直銷的了~
⑷ 增值稅涉稅環節,貨物的零售環節是什麼概念銷售給個人也有銷項稅
增值稅涉稅環節具體有四個:生產、銷售、進口和委託加工。
貨物的零售環節是指貨物最終走向消費的環節,也就是說,銷售的對象是消費者(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一般納稅人只要銷售貨物或者有視同銷售的行為都要計提銷項稅,法律上沒有規定銷售的對象是單位還是企業還是個人。
第五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⑸ 消費稅計稅環節零售和銷售有什麼不同么
消費稅計稅環節零售和銷售有什麼不同么???
沒什麼不同,課稅對象都是特定商品,如,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越野車、麵包車等都要繳納消費稅。
消費稅屬於價內稅,並實行單一環節徵收,如果生產環節繳納了,零售環節就不交了。一般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從1995年1月1日起金銀首飾由生產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征稅;2002年1月1日起,鑽石及鑽石製品由生產、進口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征稅。
⑹ 消費稅零售和生產環節有什麼區別
最重要的不同點是征稅和不征稅的區別是。
銷售包括批發和零售。通常情況下,生產環節叫銷售,零售環節叫零售,也就是直接賣給消費者,叫零售。
一般來說,消費稅計稅環節在生產環節,但有兩個特殊情況:
一個是金、銀、鑽石、鉑金,計稅環節在零售環節,
另一個是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次。
⑺ 哪些消費品,於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哪些於<br/>批發零售環節徵收呢
只有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其他應稅消費品都是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
⑻ 批發環節銷售的卷煙可同時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嗎
卷煙,在生產銷售環節和批發環節均徵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是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生產銷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小汽車,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130萬元以上的超豪華乘用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
高檔化妝品,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零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上述貨物的銷售,均應徵收增值稅。
⑼ 提問:批發與零售業在商品采購與銷售環節會計處理的異同點
批發與零售業在賬務處理上沒有什麼不同。因為他們都屬於商貿企業。購進商品,採用歷史成本計價。借: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銷售商品,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結轉成本的方法一般採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視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說他們有什麼不同,可能是結轉成本的時候採用的方法不同,零售業一般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批發業一般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