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限額以上零售業和限額以下零售業是怎麼分的
限額以上零售業和限額以下零售業的區分主要是依據銷售(營業)額。
限額以上零售業主要包括:
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
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
3、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4、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對於限額以上的規定企業主要是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准作出規定,所以統計年鑒上的數據都是限額以上的。
限額以上就是指在有額度限制之上的企業,限額以下就是指在額度限制之下的企業。
統計年鑒上分的標准就是相關的銷售(營業)額的規定。
(1)2018年國標批發零售業小類擴展閱讀:
零售業的發展模式:
1、連鎖商業。
指眾多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在核心企業(連鎖總部)的領導下,以經濟利益為連接紐帶,統一領導,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通過規范化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2、連鎖超市。
是連鎖商業形式和超級市場業態兩者的有機結合。它是我國現代零售業主流,在發展中進一步細分和完善。如大型綜合連鎖超市(GMS),主要經營大眾商品,其中70%是百貨,30%是食品。又如倉儲式會員店連鎖超市,以零售方式運作批發,採用會員制。
3、特許經營。
是一種根據合同進行的商業活動,體現互利合作關系。一般是由特許授予人(簡稱特許人)按照合同要求,約束條件給予被授予人(簡稱受許人,亦稱加盟者)的一種權利,允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已開發出的企業象徵(如商標、商號)和經營技術、訣竅及其他工業產權。特許經營分為:
(1)商品商標型特許經營。
(2)經營模式特許經營。
(3)轉換特許經營。
4、商業街。
由經營同類的或異類的商品的多家獨立零售商店集合在一個地區,形成的零售商店集中區,也有集購物、休閑、娛樂綜合功能的商業街。
『貳』 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小微企業各行業劃分標准如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2018年國標批發零售業小類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准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准,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型微利企業。
管理對於小微企業來講,稅務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隨著市場經濟日趨規范和完善,稅務管理在企業競爭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顯著。
小微企業的稅務管理,要著重從稅務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入手,通過加強稅法知識學習,從而進一步提高納稅意識,在掌握稅法理論知識的前提下,通過稅收優惠、稅收籌劃等一些合理合法的避稅方法來達到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最終提高企業競爭力的目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激烈,小微企業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搞好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規避風險,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
航信軟體與國家涉稅系統進行信息傳遞與要素延續,對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諸多稅種(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出口退稅等)進行業務處理,既可核算各種應納稅金進行申報納稅,提高財稅人員工作效率,也可對企業賬務、票證、經營、核算、納稅情況進行評估,更好幫助企業正確執行國家稅務政策,進行整體經營籌劃及納稅風險防範 ,為企業管理決策獻計獻策,為創利打下堅實基礎。
『叄』 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要填大類還是小類
填大類和主營行業就可以的了
『肆』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門類、大類各有多少種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國民經濟行業新行業分類共有20個門類、96個大類、432個中類、1094個小類。
而根據第四次修訂的標准(GB/T4754-2017)新行業分類共有20個門類、97個大類、473個中類、1380個小類。與2011年版比較,門類沒有變化,大類增加了1個,中類增加了41個,小類增加了286個,並於201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其中,為體現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主要增加以下行業類別:「種子種苗培育活動、畜牧良種繁殖活動、畜禽糞污處理活動……」。
新國家標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規定了全社會經濟活動的分類與代碼,適用於在統計、計劃、財政、稅收、工商等國家宏觀管理中,對經濟活動的分類,並用於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該標准採用線分類法和分層次編碼方法,將國民經濟行業劃分為門類、大類、中類和小類四級。代碼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門類代碼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門類;大類代碼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打破門類界限,從01開始按順序編碼;
中類代碼用三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兩位為大類代碼,第三位為中類順序代碼;小類代碼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三位為中類代碼,第四位為小類順序代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伍』 什麼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大類、中類、小類。
經濟產業的劃分,是將各行各業的產業結構概略地劃分為三個產業,也稱三次產業。
產業劃分是根據社會生產活動歷史發展的順序對產業結構進行的劃分,產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門稱為第一產業,對初級產品進行再加工的部門稱為第二產業,為生產和消費提供各種服務的部門稱為第三產業。它是世界上較為通用的產業結構分類,但各國的劃分不盡一致。
我國的三次產業劃分是:
第一產業:農業(包括糧食種植業、林業、牧業和漁業)。
第二產業:工業(包括採掘業,製造業,冶金、機械加工、石油化工、電力、交通運輸、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和建築業。
第三產業:除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由於第三產業包括的行業多、范圍廣,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三產業可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門,二是服務部門。具體又可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業。
第二層次: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業,地質勘查業、水利管理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農、林、牧、漁服務業,交通運輸輔助業,綜合技術服務業等。
第三層次: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科學研究業等。
第四層次: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警察等。
三次產業劃分的規定:
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一、二、三次產業劃分范圍如下: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製造業,紡織業、食品加工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財經管理貿易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服務業,房地產業,小區物業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出版和娛樂業,廣播電影電視傳播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和國際組織。
產業經濟是在經濟產業劃分後,分別依照產業政策對其進行產業投資的發展。並且,產業經濟有利於對各個產業經濟的規劃、分別進行投資和發展。比如,近年我國對於教育產業的投資比重為年國民總產值的2.3%左右。
『陸』 服裝製造業在經濟普查中屬於批發零售業嗎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標准,批發零售業共包括2大類、18中類、92小類。
批發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批發商可以對所批發的貨物擁有所有權,並以本單位、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活動;也可以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銷售商;還包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中固定攤位的批發活動。
零售業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它是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售貨機等方式的銷售活動。還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
目前我國的客戶中,從事批發零售行業的客戶佔45%,包括從事服裝、圖書、建材等產品銷售的客戶,均屬於此類行業。
算上來,服裝製造業應該屬於批發零售業
如想要了解更多批發零售業或者服裝製造業動態,可以進入經濟帶網(www.iic21.com)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