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得看你買多少,如果少的話,應該都差不多,量大的話肯定是市場便宜,不過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好質量!
② 中葯材零售的利潤差不多要多少
一般在百分三十到五十,分客戶,要的少利潤就高,比方淘寶網的利潤基本都百分五十,畢竟要的少還有郵費
③ 中國十大中葯材市場分別在哪裡
中醫博大精深,是我國古人智慧的結晶,我們普通人一般是很難理解透徹的,古人講究「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對待疾病的態度或許跟現在不一樣,有一些養生的方法和技巧,比如「站如松、坐如鍾,卧如弓」、「飯後百步走,能活九十九」、「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按照季節和時令進補」等等,其實很多都是跟養生有關的,而生病後,也是大多採用中葯材按照一定的方子來搭配組合,通過熬制後進行服用,當然這裡面有非常多的講究,有的還有「葯引子」、服葯的時辰、與用餐時間的關系(餐前、餐後多久等),是一個非常神秘的醫術,不像現在西醫可以量化。
安徽亳州中葯材交易中心、河南省禹州中葯材專業市場、河北省安國中葯材專業市場、成都市荷花池葯材專業市場、江西樟樹中葯材市場,當然還有一些葯材受到產地和特殊自然環境的要求,只能出現在一些指定的地點,不過這樣的葯材都是比較難規模化生產的。
現在還有很多仿野生的葯材,其實就是人工種植,人工採摘,在生產過程中人工干預比較少,讓它們在自然環境中跟其它野生植物競爭,凸顯生命力的頑強。
④ 中葯材采購去哪個網站
肯定是去中葯材買賣通 在線交易,支付有保障,買賣有安全。
⑤ 貿易出口批發零售中葯材,尋找客戶資源。
你這是什麼東東?
甘草嗎
找葯店
找葯材商人
⑥ 我想從事中葯材生意如批發零售走大貨,但是不入行,啥也不懂,我該如何入門。求各位中葯材行業大蝦幫忙指
只要有熟人給你介紹,或者你朋友有認識的人,就可以送貨啊,最主要你要有客戶,我做這個幾年了
⑦ 做葯材生意,具體需要什麼證件,到什麼部門辦理我是准備葯材采購與銷售的。 幫幫忙。
做葯材生意,需要的證件是《葯品經營許可證》,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1、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2、申請受理流程:
申請開辦葯品零售(連鎖)企業的向市葯品監督局、申請開辦葯品零售企業的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葯品監督分局提出 籌建申請 (開辦零售(連鎖)企業的,需說明連鎖的管理體制),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葯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企業端「企業籌建申請」(3.5寸盤)(申請人在網站下載企業端程序並正確填報、導出);
2)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學歷證明、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3)擬經營葯品的類別和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附擬注冊地址的地理位置圖、平面圖(註明面積),並註明與葯品零售企業之間的最短可行進距離);擬設倉庫地理位置圖、平面圖(註明面積、長寬高);
5)開辦零售(連鎖)企業,還應提交所屬各門店《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資產相關證明;
6)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並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如需提交軟盤的,一並作出如有病毒引起數據文件丟失自行負責的承諾;
7)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2份;
8)按申請材料順序製作目錄。
(7)中葯材采購批發零售擴展閱讀:
葯品經營企業管理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葯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葯品經營企業是否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具體實施辦法、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二十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制定和執行葯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葯品質量。 葯品入庫和出庫必須執行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⑧ 中葯材批發需不需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中葯材批發需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第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經營范圍的核定。
1、葯品經營企業經營范圍:
2、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
3、生物製品;
4、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原料葯及其制劑、生化葯品。
5、從事葯品零售的,應先核定經營類別,確定申辦人經營處方葯或非處方葯、乙類非處方葯的資格,並在經營范圍中予以明確,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
6、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放射性葯品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的核定按照國家特殊葯品管理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辦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辦人向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辦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事項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註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人。不同意籌建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五、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組織驗收,作出是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
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辦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8)中葯材采購批發零售擴展閱讀
第二十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葯品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的監督檢查,持證企業應當按本辦法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名稱、經營地址、倉庫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分支機構等重要事項的執行和變動情況;
2、企業經營設施設備及倉儲條件變動情況;
3、企業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
4、發證機關需要審查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 監督檢查可以採取書面檢查、現場檢查或者書面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1、發證機關可以要求持證企業報送《葯品經營許可證》相關材料,通過核查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職責;
2、發證機關可以對持證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必須進行現場檢查:
(1)上一年度新開辦的企業;
(2)上一年度檢查中存在問題的企業;
(3)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
(4)發證機關認為需要進行現場檢查的企業。
《葯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當年,監督檢查和換證審查工作可一並進行。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注銷:
1、《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換證的;
2、葯品經營企業終止經營葯品或者關閉的;
3、《葯品經營許可證》被依法撤銷、撤回、吊銷、收回、繳銷或者宣布無效的;
4、不可抗力導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注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應當自注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七條 《葯品經營許可證》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