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合作協議書
銷售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於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識以及乙方具備的銷售渠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甲方的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銷售地域、產品及期限:
乙方在蘇州區域及乙方具備銷售渠道的其他區域銷售甲方提供的***潤滑油;合同期限從 年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的相關宣傳介紹資料以便於乙方銷售;
2、甲方保留調整產品市場價格政策,變更營銷策略的權利;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市場秩序,進行合法經營;
2、不得經銷其它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同類產品。
3、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市場反饋信息和合理化建議。
4、乙方應及時向客戶催收貨款。
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產品及價格:
1、甲方所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質量標准,並提供乙方銷售甲方產品所需要的相關質量合格報告。
2、乙方銷售的甲方所供產品之價格(見附件),應依甲方提供的零售價為標准。甲方不定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零售價目表,價目表一式兩份,由雙方進行簽字確認。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銷售政策進行銷售及市場拓展。
第五條、送貨方式:
1、訂貨:乙方應指導客戶與甲方簽訂銷售合同,銷售合同簽訂後 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貨物運送至銷售合同中約定的地點。
2、送貨及驗收:貨物運輸及驗收等按照客戶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履行。
第六條、結算及利潤分配
1、甲方於發貨後 5 日內開具發票,乙方應按銷售合同規定的付款日向客戶催款並支付到甲方指定帳戶;
2、甲方指定帳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3、乙方所銷售的產品全部回款至甲方後,扣除甲乙雙方的必要成本(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本身的成本、運輸費用、推廣費用、業務員的用工費用、稅費等)後,利潤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甲乙雙方的必要成本應由相關票據進行印證。利潤分配的周期為 半年 (半年/年)一次。
4、因乙方所銷售的產品未能在銷售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回款,乙方應對拖欠的款項承擔清償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作協議。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如有糾紛、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修改或增加條款,經雙方同意另行補充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日
Ⅱ 商品零售有合同嗎
其實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這已經構成了合同協議。但這種合同並沒有直接的雙方。所謂的發票只是合同的一種憑證,也可以理解為一種表現形式。
Ⅲ 與主要批發 零售商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般分為購銷、代銷、聯營三種方式。
購銷:購銷:也稱為「經銷」,即由商家正式下訂單采購,貨款到帳期時,由商家支付給供應商。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要求供應商補一些損耗,或做一些退換貨的安排,以降低風險。
代銷:代銷的全稱: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聯營:這種方式就是你在超市租個攤位,自己請人銷售,租金是按照銷售額多少進行扣款,存在問題就是貨物丟失頻繁,全由自己承擔。
(3)零售批發協議擴展閱讀
零售新業態
1、連鎖商業。指眾多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在核心企業(連鎖總部)的領導下,以經濟利益為連接紐帶,統一領導,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通過規范化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2、連鎖超市。是連鎖商業形式和超級市場業態兩者的有機結合。它是我國現代零售業主流,在發展中進一步細分和完善。如大型綜合連鎖超市(GMS),主要經營大眾商品,其中70%是百貨,30%是食品。又如倉儲式會員店連鎖超市,以零售方式運作批發,採用會員制。
3、特許經營。是一種根據合同進行的商業活動,體現互利合作關系。一般是由特許授予人(簡稱特許人)按照合同要求,約束條件給予被授予人(簡稱受許人,亦稱加盟者)的一種權利,允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已開發出的企業象徵(如商標、商號)和經營技術、訣竅及其他工業產權。
Ⅳ 服裝批發商和零售商簽的是什麼名稱的協議
公對公要簽訂購銷合同,公對個人要簽訂銷售合同。
Ⅳ 零售控價協議模板
模板如下: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建立長期穩固、互惠雙贏的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就具體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
議:
一、合作期限,本協議自年 月 日起實施。
二、價格約定
1、零售價約定: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可靠。
2、維護市場價格穩定,保障乙方銷售利潤。
3、若乙方收到來自其他葯店的'低價銷售小票(需機打票據),則由甲方負責差價補償。
四、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維護乙方門店價格穩定,在調價3日之內向甲方提供附近價格信息。
2、若在調價3日之後,甲方收到來乙方葯店的低價銷售小票(需機打票據),則由乙方。雙倍
賠償。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特價、會員價)低價銷售甲方產品。
五、其它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如產生爭議,且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
雙方約定訴訟地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效,並取代甲乙雙方此前關於該
合作事宜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
甲 方:(蓋章)
甲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日
乙 方:(蓋章)
乙方代表:日 期: 年 月日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市場是價格最重要的調節方式之一。零售控價系統,就可以很好的協調市場價格,根據市場價格來提供產品,保證不會出現供求特別不平衡的情況。
零售控價系統保證利益不受損失,一般它可以通過控價管理溯源管理,來實現對於市場價格的有效管理。
Ⅵ 代理商,給零售商產品,需要與零售商簽訂協議么
代理商與零售商合作,是否簽訂協議,更多主動權在零售商手裡,畢竟現在的銷售市場,都在追求「決勝終端」或者「終端為王,當然,如果自身力量足夠強大,也可以部分左右零售商的一些行為。實際操作當中,大的零售商,比如沃爾瑪、家樂福、華潤萬家等,都有自己同代理商合作的合同範本,代理商是必須簽的,而且大部分是維護零售商的利益,當然,用心談判,還是能爭取到比較公平、合理的條件。至於當地比較強勢的連鎖零售商,一般也是他們出具合同,代理商就相關條款同他們的采購部門談判,最後,簽訂購銷合同。而相對較小型的零售商,一般送貨後即收取貨款,沒必要簽訂繁瑣的協議,當然,代理商要對零售商做些促銷或返利等優惠時,就可以自行擬定一款簡單協議,既然是讓利給零售商,他們大多也都很樂意簽訂。總之,接觸的零售商多了,個中情況您自己也就能把握到位了,聰明的,您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