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跨區域銷售卷煙100件以上的會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跨區域銷售卷煙肯定會不允許的。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會被罰款的和吊銷許可證的。
❷ 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批發香煙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持香煙零售證批發香煙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第一種意見認為構成非法經營罪。謝某僅持有國家煙草專賣部門頒發的零售許可證,卻多次違反煙草專賣部門關於零售香煙一次不得超過50條的規定,且銷售煙草金額巨大,嚴重擾亂了煙草市場的經營秩序,因此構成非法經營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謝某擁有國家煙草專賣部門頒發的專賣許可證,具備從事煙草銷售的資格,並非無照經營,不存在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情形。只是在經營中有違規行為,即一次銷售香煙超過50條,因此應當對其採取行政處罰,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❸ 非法經營卷煙可以構成犯罪未遂嗎
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已構成犯罪,其量刑標准如下: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煙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三)曾因非法經營煙草製品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煙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❹ 張某有煙草零售許可證,而從事煙草批發業務,且不從指定渠道進煙,煙草為真品,請問構成非法經營罪嗎
不構成。只能按無證批發和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來予以行政處罰,嚴重情節則會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❺ 卷煙零售戶批發卷煙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零售終端批發性質的行為主要包括:一次性供給卷煙50條以上或者銷售卷煙給其他從事卷煙銷售的經營戶。
法律里寫明處罰金額是貨值的20%-5%,這是一個自由載量權問題,就是說,法律規定對你這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在20%-50%之間,至於要處罰多少,可以向煙草專賣局執法隊求求情,讓他們處罰你20%也不是沒有可能。
如果量大,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❻ 未經許可,生產批發零售煙草製品,什麼情況構成非法經營罪
2015非法經營罪量刑標准
非法經營罪量刑標准: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非法經營罪量刑標准:本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限制經營、買賣的物品、許可證或批文,以及其他如電信業、證券、期貨業等的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❼ 店裡有煙,就屬於非法經營嗎
店裡有煙怎麼會是非法經營呢,經銷煙草有經銷許可證就可以,只要店裡辦了經銷許可證就不屬於非法經營。
❽ 有批發許可證,但異地私自大量購進香煙,犯法嗎
如果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予以處罰。
如果沒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會移交給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無證經營論處,如果涉案卷煙價值超過五萬,有可能會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超越經營范圍和地域范圍,從事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經營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的煙草製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❾ 有很多販賣散煙犯法嘛
達到一定金額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
非法經營煙草製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煙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三)曾因非法經營煙草製品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煙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