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是怎麼劃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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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3-11-6 來源: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零售業、零售業態的定義和零售業態分類的原則以及各種業態的結構特點。 本標准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零售業的企業和門店2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2.1 零售業 retailbusiness 以向最終消費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務為主的行業。2.2 零售業態 retailingtyPe of operation 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式。2.3 百貨店 department store(Dept.) 在一個大建築物內,根據不同商品部門設銷售區,開展各自的進貨、管理、運營的零售業態。 2.4 超級市場 suPer market(S.M)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生鮮商品、食品和向顧客提供日常必需品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5 大型綜合超市 generalmerchandise store(G.M.S)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實用品為主,並將超級市場和折扣商店的經營優勢合為一體的、滿足顧客一次性購全的零售業態。 2.6 便利店(方便店) convenience store(Cv.S) 滿足顧客便利性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7 專業店 s9eciatity store(S.S) 經營某一大類商品為主,並且具備有豐富專業知識的銷售人員和提供適當售後服務的零售業態。 2.8 專賣店 exclusive shop . 專門經營或授權經營製造商品牌和中間商品牌的零售業態。 2.9 購物中心 shopping center(S.C) 企業有計劃地開發、擁有、管理運營的各類零售業態、服務設施的集合體。 2.10 倉儲商店 disc01Int store 在大型綜合超市經營的商品基礎上,篩選大眾化實用品銷售,並實行儲銷一體、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價格商品為主要特徵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2.11 家居中心 home center(H.C) 以與改善、建設家庭居住環境有關的裝飾、裝修等用品、日用雜品、技術及服務為主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3 業態分類3.1 零售業態分類原則 中國零售業態按零售店的結構特點分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和目標顧客等結構特點,分為百貨店、大型綜合商場、超級市場、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家居中心、倉儲商店等九種零售業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3.2 零售業態結構特點 3.2.1 百貨店業態結構特點3.2.1.1採取櫃台銷售與自選(開架)銷售相結合方式。3.2.1.2商品結構為種類齊全、少批量、高毛利,以經營男、女、兒童服裝、服飾、衣料、家庭用品為主。3.2.1.3採取定價銷售,可以退貨,有導購、餐飲、娛樂場所等服務項目和設施,服務功能齊全。3.2.1.4選址在城市繁華區、交通要道。3.2.1.5商圈范圍大,一般以流動人口為主要銷售對象。3.2.1.6商店規模大,在5000平方米以上3.2.1.7商店設施豪華,店堂典雅、明快。3.2.1.8目標顧客為中高檔消費者和追求時尚的年輕人。3.2.1.9其他。 3.2.2超級市場業態結構特點3.2.2.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出入口分設,結算在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3.2.2.2商品構成以購買頻率高的商品為主,經營的商品應以肉類、禽蛋、水果、水產品、冷凍食品、副食調料、糧油及其製品、奶及奶製品、熟食品以及日用必需品為主。3.2.2.3營業時間每天在11H左右,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有一定的停車場地。3.2.2.4選址在居民區、交通要道、商業區。3.2.2.5商圈范圍較窄,以居民為主要銷售對象。3.2.2.6商店爺爺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3.2.2.7目標顧客以居民為主。3.2.2.8其他 3.2.3大型綜合超市業態結構特點3.2.3.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和連鎖經營方式3.2.3.2商品構成為衣、食、用品齊全,重視本企業的品牌開發。3.2.3.3設有與商店營業面積相適應的停車場。3.2.3.4目標顧客為購物頻率高的居民。3.2.3.5商圈范圍較大。3.2.3.6商店營業面積一般在2500平方米以上。3.2.3.7選址在城鄉結合部、住宅區、交通要道。3.2.4 便利店業態結構特點3.2.4.1 以開架自選為主,結算在進口(或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3.2.4.2 商品結構特點明顯,有即時消費性、小容量、應急性等。3.2.4.3 營業時間長,一般在16h以上,甚至24h,終年無休日。3.2.4.4 選址在居民住宅區、主幹線公路邊以及車站、醫院、娛樂場所、機關、團體、企事業所在地。3.2.4.5 商圈范圍窄小,一般設定在居民徒步購物5-7min到達的范圍內。3.2.4.6 商店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左右,營業面積利用率高。3.2.4.7 店堂明快、清潔、貨架豐滿。3.2.4.8 目標顧客主要為居民、單身者、年輕人。80%的顧客為有目的的購買。3.2.4.9 經營實行信息系統化,開展單品管理。3.2.4.10 便利店的商品價格略高於一般零售業態的商品價格。
②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批發和零售有什麼區別嗎
營業執照跟批發和零售是沒有直接區別的,零售和批發主要是看經營范圍怎麼寫的,寫批發就是批發,寫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經營的產品是什麼情況,就怎麼寫。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批發是指將商品或服務售與那些為了將商品再出售或為企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的顧客時所發生的一切活動。
零售是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
零售的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後用於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後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2)批發與零售企業劃分依據擴展閱讀:
零售貿易的主要特徵有:
1、 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消費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交易活動在營業人員與消費者之間單獨、分散進行。
2、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 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3、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交易佔有較大比重。
批發的發展前景:
作為商品流通的重要環節,批發業的發展對於節約全社會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隨著生產商和零售商向批發環節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批發業的發展陷入困境,整個流通體系呈現「兩頭活躍、中間萎縮」的基本格局,「批發無用論」觀點開始盛行。
從世界范圍來看,獨立批發商經歷了先抑後揚的曲折發展過程,最終在社會生產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漸趨於穩固。中國批發業不僅將遵循批發發展的一般規律,還會因中國的特殊國情而呈現出更為復雜的發展動向。
③ 市場按什麼標准劃分為現貨,期貨,零售,批發
現貨交易方式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期貨是在現在時間內定好未來某段時間內以一定價格來購買一定數量,零售就是向個人或者團體出售數量較少的商品,批發則是向個人或團體出售數量較大的商品,所以總結起來,是根據其交易方式、交易數量來劃分。
④ 如何界定批發企業為大形企業
中小企業不僅僅是一個概念問題,而且是一個如何界定企業規模的實踐問題;中小企業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而是一個相對大企業而言的概念。中小企業還是一個合成詞,是中型企業與小型企業的合稱,是近幾年來才出現的片語。我國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期提出的是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直到九十年代後期才提出中小企業。
2003年2月,國家四部門下發了《中小型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廢止了工業企業以生產能力或生產用固定資產作為劃分企業規模的標准,建立了以年末從業人員人數、資產總計及全年產品銷售收入為指標的新標准。
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
(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標准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於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其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本標准以外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標准另行制定。
四、中小企業標准為:
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建築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五、本規定中,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員數代替;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產總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
六、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
七、企業類型的確認以國家統計部門的法定統計數據為依據,不再沿用企業申請、政府審核的方式。
八、本標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國家經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准》及1992年公布的該標準的補充標准同時廢止。
⑤ 製造業和批發零售業有什麼區別要做企業行業分類表示分不太清……
製造業的領域很多的,只要你想生產都是製造。自己生產的都是製造、這樣的話你的市場信任要多,要廣,你也可以開個銷售公司,比如貿易公司。商貿公司。等等,
⑥ 商業批發和商業零售怎麼確定
不是認定的事,是企業營業執照的營業范圍有沒有商品批發的的內容。有就可以定為批發商,沒有就是零售
⑦ 按照什麼可以把市場劃分為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
營銷渠道中的中間商,按照銷售的對象分為:零售商和批發商;按擁有商品所有權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
⑧ 大中小行企業如何劃分!
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一、根據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結合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統計上對工業(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企業劃分規模。
三、本辦法以法人企業或單位作為對企業規模的劃分對象,以從業人員數、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三項指標為劃分依據。企業規模的具體劃分標准見附表。
四、企業規模由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根據上年統計年報每年劃分一次。企業規模一經確認,月度統計原則上不進行調整。 附表: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標准行業名稱指標名稱計算單位大型中型小型工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2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300以下銷售額萬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資產總額萬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建築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3000及以上600-3000以下600以下銷售額萬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資產總額萬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批發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200及以上100-200以下100以下銷售額萬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零售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500及以上100-500以下100以下銷售額萬元15000及以上1000-15000以下1000以下交通運輸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3000及以上500-3000以下500以下銷售額萬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郵政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1000及以上400-1000以下400以下銷售額萬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從業人員數人800及以上400-800以下400以下銷售額萬元15000及以上3000-15000以下3000以下
說明:
1.表中的「工業企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三個行業的企業。
2.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以現行報表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產總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 3.大型和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各項條件的下限指標,否則下劃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