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卷煙是只在批發環節征消費稅嗎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② 批發環節銷售的卷煙可同時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嗎
卷煙,在生產銷售環節和批發環節均徵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是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生產銷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小汽車,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130萬元以上的超豪華乘用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
高檔化妝品,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零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上述貨物的銷售,均應徵收增值稅。
③ 卷煙為什麼要在批發環節要加征一次消費稅,為什麼不是在其他環節
如果是生產企業銷售給批發商,那麼就是生產環節。如果是批發企業銷售給零售商和消費者那麼就屬於批發環節。如果是零售商銷售給消費者就屬於零售環節。如果是卷煙批發企業之間互相批發卷煙是不加征這道消費稅的,所以消費稅當中真正加征消費稅的批發環節只有一種。
④ 計算消費稅的時候,什麼是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那生產商賣給批發商按生產環節交稅
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指生產商在出售給批發商的過程中,進行消費稅的徵收。其中,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一、法律規定:
企業在委託加工煙絲時,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即由委託方提供煙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收回後繼續生產成卷煙銷售的,按當月生產所領用數量計算抵扣應納消費稅。
二、計算公式:
委託加工的煙絲,按受託方的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煙絲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公式運用:
例如:甲煙廠2002年5月3日委託M煙廠加工煙絲,兩廠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煙廠提供煙葉價值10000元,5月9日M廠收取加工費4000元,增值稅680元,加工煙絲1噸,M廠沒有同類煙絲的售價。甲煙廠5月12日收回煙絲。煙絲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或連續加工成卷煙銷售的會計分錄如下:
情況一:甲廠(委託方)煙絲收回後直接銷售,售價為30000元(不含稅),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貨款。
1、5月3日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
貸:原材料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10000+4000)÷(1-30%)×30%=6000
(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4、收回煙絲入庫待銷售:
借:產成品——煙絲2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20000
5、銷售煙絲:
借:銀行存款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情況二:甲廠用委託加工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對外銷售。當月銷售額為50000元(適用稅率為45%),月初庫存委託加工煙絲已納消費稅7000元,期末庫存委託加工應稅煙絲已納消費稅3000元。
1、發出材料、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與情況一相同。
2、因為修改後的稅法已將「收回扣稅法」改為「生產實耗扣稅法」,為了在會計上清晰反映其抵扣過程,可設「待扣稅金」賬戶,支付代收消費稅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收回委託加工煙絲時:
借:原材料——煙絲1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14000
3、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後銷售: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2)計算消費稅時:
應納消費稅額=50000×45%=22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22500
(3)當月准予抵扣的消費稅=7000+6000-3000=100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0
貸: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10000
(4)下月初實際上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22500-10000=125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2500
貸:銀行存款12500
⑤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是指,從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這一環節,批發商要交的消費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⑥ 稅法上關於消費稅那章,有段講卷煙在商業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
樓上兄台說得很『法規化』,具體在做題和實務的時候就難以把握。我發覺很多人在網上問這個問題。
我以前看CPA稅法的時候,專門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並翻看了有關資料,才明白了其中竅門
凡是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企業,都是批發企業
凡是沒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企業,都不是批發企業
所以,凡是稱為卷煙批發企業的,都是持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
【題目中,一般會註明XX企業具有卷煙批發資格、XX卷煙生產企業生產卷煙並持有批發許可證、XX集團持有卷煙批發許可證、XX卷煙批發企業,諸如此類的明示或暗示】
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不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非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不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批發企業向非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一律要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舉例子:
XX卷煙集團持批發許可證,向某零售店零售了一箱卷煙;同期用兩箱卷煙投資開了一家卷煙零售店
【在這里,題目雖然註明是『零售』了一箱或兩箱卷煙而爾,但卻是批發企業向非批發企業銷售,屬於批發環節】
XX卷煙生產企業兼有批發許可證,向某卷煙批發企業批發了一批卷煙;同期用一批卷煙投資開了一家卷煙批發公司
【這里題目雖然注是『批發』了一批卷煙,但卻是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不屬於批發環節】
根據以上邏輯,就可以很輕松地判斷什麼時候是批發環節,什麼時候不是批發環節了。
⑦ 甲類卷煙在零售環節怎麼繳納消費稅比如零售銷售額取得不含稅300,那我應該怎麼算消費稅呢
甲類卷煙在零售環節無須繳納消費稅,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卷煙只在生產環節和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消費稅稅率如下:
(1)甲類卷煙5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3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11%加0.005元/支
卷煙消費稅特殊情況:
1、納稅人自產自用的卷煙應當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牌號規格的卷煙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2、卷煙由於接裝過濾嘴、改變包裝或其他原因提高銷售價格後,應按照新的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3、委託加工的卷煙按照受託方同牌號規格卷煙的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征稅。沒有同牌號規格卷煙的,一律按卷煙最高稅率征稅。
4、殘次品卷煙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卷煙的征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
5、下列卷煙不分征稅類別一律按照56% 卷煙稅率征稅,並按照定額每標准箱150 元計算征稅:① 白包卷煙;② 手工卷煙;③ 未經國務院批准納入計劃的企業和個人生產的卷煙。
⑧ 卷煙的零售環節屬於即交消費稅又交增值稅的么
不選A是因為在生產環節不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繳稅環節為銷售貨物和進口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環節。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的批發價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稅率5%。因此卷煙的生產和批發環節均繳納消費稅。
不知道我的回答有幫助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