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要變更營業執照范圍,現在的是批發和零售業,要變更成零售業,就是把批發不要了。要怎麼變更
現實中,這個不用變更的
要是變更,到工商局填寫一份變更表就行了,手續很簡單
B. 公司做批發又做零售該怎麼規劃
想清楚你的客戶到底是誰,規劃好 批發、零售 分別是如何完成整個產品/服務 的交易過程;
C. 批發和零售是什麼意思,麻煩說的簡單一些謝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3)事宜批發變零售擴展閱讀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零售
D. 我以前是搞批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上經營范圍是批發兼零售,可以更改為零售嗎
可以改,但為什麼要改,核批發挺難的,就同駕駛證自動升級是一樣的,如果不涉及到稅務部門的事還是不要改了。
對補充的回答:
非常簡單,先把你的工商執照進行變更經營項目與方式,也就是把批發零售改為零售,然後再進行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變更就可以了。
註:工商執照變更經營項目是自願的,工商部門沒有其他理由,是一定給你變更的。
E. 怎麼把營業執照零售改為批發
營業執照的零售和批發,均為經營范圍的變更內容。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准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後標注「(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註: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F. 批發與零售有哪些類型未來批發與零售的發展趨勢如何
批發和零售的類型有很多,未來的批發和零售的趨勢都是線上銷售。
G. 現在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及方式只註明零售,想變更成批發兼零售需要如何辦理
從去年11月起就不登記經營方式了,不用變更也行
H. 農副產品零售申請免稅提供什麼資料
報送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列明減免稅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2.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
3.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注意:各地資料有差異,可以到當地辦稅服務廳咨詢和索要資料。
納稅人注意事項:
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備案申請,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執行。
I.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