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水產品免稅水產品流通環節免稅嗎水產品增值稅免稅
水產品在流通環節是不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
養殖戶或者養殖企業銷售自己養殖的水產品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因此,《通知》范圍內的免稅產品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1)批發零售水產品免徵增值稅擴展閱讀:
《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第十一條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按規定需變更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進行退(免)稅清算,在結清稅款後方可辦理變更。
第十二條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應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首月,下同)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退(免)稅相關申報。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收齊有關憑證後,可於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免)稅。
逾期申報退(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第十三條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
(一)填報《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二)提供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三)提供免抵退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四)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所開具的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可只提供電子數據,原始憑證留存備查);
Ⅱ 水果,蔬菜批發屬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於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
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Ⅲ 問:水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水產養殖屬農產品,增值稅率13%。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拓展資料: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網路-增值稅稅率
Ⅳ 銷售魚蝦類免徵增值稅嗎
銷售魚蝦類免徵增值稅。
目前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農業初級產品征稅范圍都是大部分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免稅情形(1)農業生產者
主要是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免稅的前提是自產農產品!
免稅情形(2)「公司+農戶」經營模式
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在上述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免稅農產品范圍:
(一)水產品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Ⅳ 淡水類水產品銷售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嗎
淡水類水產品銷售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但必須是養殖者自產水產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Ⅵ 水產品增值稅免稅申報適用文件
水產品增值稅免稅申報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Ⅶ 哪些屬於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免徵增值稅范圍
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2]75)第一條的規定,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Ⅷ 批發,零售環節免徵增值稅是如何規定的呢
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
2,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3,自2012年10月1日起,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