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葯品批發企業可以從事葯品零售嗎
不能.
因為批發企業的葯品經營許可證上的經營方式是批發.
除非再辦一個葯品零售的許可證.
『貳』 從事煙酒批發零售的企業在會計處理中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
煙酒的稅費問題:煙和酒都要從價和從量計稅一、煙1每標准條調撥價50元(含)以上的卷煙 稅額:45%;150元/標准箱2每標准條調撥價50元以下的卷煙 稅額:30%;150元/標准箱二、酒及酒精1糧食白酒 稅額:20%;0.5元/斤(調整後稅率)2薯類白酒 稅額:20%;0.5元/斤(調整後稅率)3酒精 稅額:5%
『叄』 現在從事批發零售的企業,到底年銷售額達到多少成為一般納稅人
有可能,看你的營業額的時間段,如果短期達到80萬的話,有可能會納入到一般納稅人,如果被納入為一般納稅人稅務局會通知的,一般情況下,一般納稅人全年要達到180萬的未稅營業額
『肆』 我想問一下,從事批發和零售的代理商,注冊什麼公司(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
在省級下面的二三級等城市從事批發的代理商一般注冊成商貿性質的公司,性質是有限責任公司即可。主要繳納增值稅。
店面的員工及辦公室的員工社保。如果是省會城市的零售員工,辦在個體戶的名下。二三級城市批發的員工辦在下面的公司名下。
『伍』 三萬元注冊的公司不能銷售嗎
注冊公司獨資是10萬。合資是3萬。。都是可以銷售業務的。什麼批發、零售。。
『陸』 銷售包含批發和零售嗎剛成立的公司,50萬注資。
包含
因為做批發的還可以零售。因為我們需要采購運輸、儲存、配送
主營業務也是銷售產品
『柒』 經營范圍寫上銷售可以做批發業務嗎 如果非要寫上批發與零售,需要看經營場所的,周期麻煩,
你好
我是北京的工商注冊代理
批發和零售就是銷售的兩種形式
也就是說你有銷售的也可以開成門市進行零售!
零售和批發的區別主要是在個體工商戶這塊,比如零售預包裝食品就不用上門核查,但是你寫了批發的話那就需要上門核查。
如果是公司的寫的是銷售 你就別管 直接經營,只要國稅局能開出發票就行了
『捌』 為什麼葯品批發企業不許零售葯品,零售企業不許批發葯品
這是根據對葯品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依法進行經營許可的條件決定的。
葯品批發企業是將葯品銷售給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葯品經營企業,批發企業的經營特點在於購銷葯品的數量大、儲存規模大、銷售去向可實施有效追蹤,而且其銷售客戶均依法應當建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能夠對葯品質量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GSP規定批發企業的質量控制要點是購銷渠道審核、儲存養護、運輸配送。
葯品零售企業是將葯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葯品經營企業,它的經營特點是購銷數量小、儲存量少、銷售去向不能實施有效追蹤,而且其銷售對象不一定具備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專業知識,消費者很難對葯品質量進行有效鑒別和選擇。所以,GSP規定零售企業的質量控制要點是確保消費者安全、合理用葯,葯店駐店葯師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依法承擔起對消費者合理購葯的質量審核、安全用葯的技術指導職責。
由於核發《葯品經營許可證》及實施GSP認證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未對批發企業向消費者銷售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條件進行審核、認定,也未對零售企業進行規模化經營、儲存葯品等條件進行審核、認定,所以,批發企業不得零售葯品,零售企業不得批發葯品。
『玖』 注冊公司是工商局要求選擇「批發」,但我們基本都是從事零售業,尤其是要開實體做生意的,這算違規嗎
你好,「批發」一般針對的是貿易買賣公司。
「零售」針對的商品零售,比如:沿街店鋪商店。
如果你注冊的是貿易公司而非個體工商戶性質,一般工商局都會寫成批發貿易。
『拾』 醫葯企業可以同時做批發和零售嗎
可以啊
零售主要對個人,就是像葯店的性質;
批發主要就是對醫療醫院、診所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