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產品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哪些在零售環節徵收,哪些要征兩道消費稅。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於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報關者於報關進口時納稅。金銀首飾消費稅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超豪華小汽車在此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企業生產的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在銷售時應當按照應繳消費稅額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繳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如按規定不予免稅或者退稅的,應視同國內銷售,按上款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2. 生產銷售環節和批發環節有什麼區別嗎
專業題還是什麼題目啊~~
生產銷售算是廠家直銷的 批發環節就不一定是廠家直銷的了~
3. 消費稅零售和生產環節有什麼區別
消費稅零售和生產環節的區別如下:
1、流程不同
零售商需當地海關備案後,留存申請表第一聯,其餘三聯退轉出企業交轉入企業;
而生產環節轉入企業自轉出地海關備案之日起20日內,持申請表其餘三聯,填制本企業的相關內容後,向轉入地海關辦理報備手續並簽章。
2、特點不同
零售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兩筆獨立的交易,進料加工的企業需自籌資金從國外購入料件,然後自行向國外市場銷售,而裝配加工貿易則進、出為一筆交易速的兩個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權均同委託方所有,承接方無需支付進口費用也不承擔銷售風險。
而生產環節所獲得的是出口成品的利潤,利潤的大小取決於出口成品的市場行情、而加工裝配貿易,承接方收取的是工繳費,工繳費的大小以勞動力的費用,即工資水平作為核算基礎。兩者相比,進料加工貿易的收益大於加工裝配貿易,但風險也較大。
3、性質不同
零售必須是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主管部門批準的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的進出口公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
而生產環節加工用外匯購進的進口原料,零部件必須加工成成品後出口,所有權歸經營人,經營人自負盈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零售
網路-生產過程
4. 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都征稅嗎
都征稅,工業生產征消費稅等(稅率36%—56%,根據卷煙等級分類)、商業批發征增|值|稅等(17%及以上)。還有企業所得稅,教育附加稅,城市建設稅等等,是在兩個環節都征的。還有作為央企,還有一個上繳利潤問題。
本稅目徵收范圍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頭油、發乳、燙發水、染發精、洗面奶、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發水、護發素、香皂、浴液、發膠、摩絲以及其他各種護膚護發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種「水包油」型的乳化體。雪花膏品種繁多,按其膏體結構、性能和用途不同,大體可分為微鹼性、微酸性粉質雪花膏及葯物性和營養性雪花膏四類。
(二)面油又稱「潤面油」或「潤膚油」,是一種強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體,含有大量油脂成分,能起抗寒、潤膚及防裂作用。
(4)環節生產批發零售擴展閱讀:
卷煙是指將各種煙葉切成煙絲,按照配方要求均勻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輔料,用白色盤紙、棕色盤紙、塗布紙或煙草薄片經機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煙和雪茄型卷煙。
(一)甲類卷煙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
(二)乙類卷煙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84號)。
(三)雪茄煙
雪茄煙是指以晾曬煙為原料或者以晾曬煙和烤煙為原料,用煙葉或卷煙紙、煙草薄片作為煙支內包皮,再用煙葉作為煙支外包皮,經機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煙草製品。按內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為全葉卷雪茄煙和半葉卷雪茄煙。
5. 消費稅在生產環節、零售環節、批發環節和進口環節都要計稅,那麼為了避免重復,應該以那個環節為主
一般來說,消費稅計稅環節在生產環節(也就是通常說的銷售環節),但有兩個特殊情況:一個是金、銀、鑽石、鉑金,計稅環節在零售環節,另一個是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次。
麻煩採納,謝謝!
6. 計算消費稅的時候,什麼是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那生產商賣給批發商按生產環節交稅
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指生產商在出售給批發商的過程中,進行消費稅的徵收。其中,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一、法律規定:
企業在委託加工煙絲時,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即由委託方提供煙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收回後繼續生產成卷煙銷售的,按當月生產所領用數量計算抵扣應納消費稅。
二、計算公式:
委託加工的煙絲,按受託方的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煙絲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公式運用:
例如:甲煙廠2002年5月3日委託M煙廠加工煙絲,兩廠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煙廠提供煙葉價值10000元,5月9日M廠收取加工費4000元,增值稅680元,加工煙絲1噸,M廠沒有同類煙絲的售價。甲煙廠5月12日收回煙絲。煙絲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或連續加工成卷煙銷售的會計分錄如下:
情況一:甲廠(委託方)煙絲收回後直接銷售,售價為30000元(不含稅),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貨款。
1、5月3日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
貸:原材料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10000+4000)÷(1-30%)×30%=6000
(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4、收回煙絲入庫待銷售:
借:產成品——煙絲2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20000
5、銷售煙絲:
借:銀行存款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情況二:甲廠用委託加工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對外銷售。當月銷售額為50000元(適用稅率為45%),月初庫存委託加工煙絲已納消費稅7000元,期末庫存委託加工應稅煙絲已納消費稅3000元。
1、發出材料、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與情況一相同。
2、因為修改後的稅法已將「收回扣稅法」改為「生產實耗扣稅法」,為了在會計上清晰反映其抵扣過程,可設「待扣稅金」賬戶,支付代收消費稅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收回委託加工煙絲時:
借:原材料——煙絲1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14000
3、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後銷售: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2)計算消費稅時:
應納消費稅額=50000×45%=22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22500
(3)當月准予抵扣的消費稅=7000+6000-3000=100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0
貸: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10000
(4)下月初實際上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22500-10000=125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2500
貸:銀行存款12500
7. 哪些消費品,於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哪些於<br/>批發零售環節徵收呢
只有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其他應稅消費品都是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
8. 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哪個環節最賺錢
生產,加工-技術含量高就賺錢。
批發-競爭對手少就賺錢。
零售-店面好、銷售量大就賺錢。
這三項的基礎是:好的經營理念+管理水平
9. 金銀首飾的生產和零售環節
ACD
10. 應稅消費品在生產,批發,零售環節既征增值稅又征消費對錯
消費稅納稅環節
1、生產環節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於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2、進口環節
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報關者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3、零售環節
金銀首飾消費稅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
4、批發環節
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適用稅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