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的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中的「銷售」是包括批發和零售嗎或者經營范圍要寫上批發、零售
銷售包含批發與零售,如果涉及到食品酒水等批發,會需要其他證件。與一般的包裝好銷售的商品一樣、包裝成袋裝食品(即預包裝食品)銷售。如果這個包裝袋上印刷有你的店面地址、散裝食品批發兼零售」。瓶裝的食品、飲料都可以銷售酒類的話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情況下還需要去商務局批一個酒類流通許可百貨:就一些平常的日用品、鍋碗瓢盆小物件、針線、小工具。但就算是小作坊生產的散裝食品也應該有生產者的名稱、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基本的信息。而且還要向供貨者索取相關許可證。否則、產品名稱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處理、營業執照和產品的合格證明等票證、地址。
② 個體營業執照中零售,零售和批發,批發和零售的區別
稅收是沒有不同的,只是辦理刷卡機收取的點數費用不同
批發收取的點數較少
但現在工商登記,無論是批發和零售都統一規范為銷售了。
③ 工商營業執照批發和零售有什麼區別
營業執照跟批發和零售是沒有直接區別的,零售和批發主要是看你經營范圍怎麼寫的,你寫批發就是批發,寫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你經營的產品是什麼情況就怎麼寫
④ 零售 銷售 批發是什麼意思什麼區別
零售:針對消費者 銷售的
批發:銷售給 各 區域的 幾個人
⑤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⑥ 營業執照中「批發兼營零售」和「零售兼營批發」有什麼不同為什麼營業執照上要寫那麼多經營范圍
哪個在前以哪個為主稅務確定發票等會有區別。經營范圍內的都可隨時隨地選擇經營,備工商查驗,沒有的你就不能經營,隨時會被戴上超范圍經營的帽子加以處罰。
⑦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