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批發零售行業的流動比率與速動比率行業標准
流動比率是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表示流動資產對流動負債的償還能力。
而速動比率是流動資產減去存貨部分後再除以流動負債,因為存貨通常不能隨時兌現,所以速動比率表示的是公司是否有隨時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
B. 批發零售業的主要特徵
零售業
1、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2、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3、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4、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5、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6、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2、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3、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2)批發零售業行業標准擴展閱讀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C. 關於零售業的法律法規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1、基礎性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2、專用法律法規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
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
進出境水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進出境檢驗檢疫商品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
貨物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關於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綠色市場認證管理辦法
綠色市場認證實施規則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條文釋義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
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美容美發業管理暫行辦法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
3、輸電網以約和標准
商標注冊條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商務部關於貫徹實施《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
零售業態分類(GBT18106-2004)
超市購物環境標准
(3)批發零售業行業標准擴展閱讀: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主要內容:中國商業聯合會把零售業職業經理人(店長)資質認證作為一項中心任務來抓,資格認證,持證上崗,人才入庫,統一交流,既體現了行業協會的基本職能,又適應當前零售業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要。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編者組織了全國著名的零售專家和學者,編寫了「現代零售概論」、「現代零售實務」、「現代零售戰略與管理」和「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一套叢書。
《現代零售業法律法規 》不僅作為零售業職業經理人(店長)資質認證培訓的教材,也成為所有從事零售工作者的重要參考書籍。
D. 批發零售業的基本情況
概念定義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標准,批發零售業共包括2大類、18中類、92小類,詳情見附件。
批發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批發商可以對所批發的貨物擁有所有權,並以本單位、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活動;也可以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銷售商;還包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中固定攤位的批發活動。
零售業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它是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售貨機等方式的銷售活動。還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
目前我國的客戶中,從事批發零售行業的客戶佔45%,包括從事服裝、圖書、建材等產品銷售的客戶,均屬於此類行業。
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當地政府根據從業人數與銷售額來規定的一種劃分界線,比如某市批發業限額以上是指年末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零售貿易業限額以上是指年末從業人員60人及以上,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每個城市的這個限額都不同的。
E. 請問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是怎麼劃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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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3-11-6 來源: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零售業、零售業態的定義和零售業態分類的原則以及各種業態的結構特點。 本標准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零售業的企業和門店2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2.1 零售業 retailbusiness 以向最終消費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務為主的行業。2.2 零售業態 retailingtyPe of operation 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式。2.3 百貨店 department store(Dept.) 在一個大建築物內,根據不同商品部門設銷售區,開展各自的進貨、管理、運營的零售業態。 2.4 超級市場 suPer market(S.M)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生鮮商品、食品和向顧客提供日常必需品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5 大型綜合超市 generalmerchandise store(G.M.S)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實用品為主,並將超級市場和折扣商店的經營優勢合為一體的、滿足顧客一次性購全的零售業態。 2.6 便利店(方便店) convenience store(Cv.S) 滿足顧客便利性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7 專業店 s9eciatity store(S.S) 經營某一大類商品為主,並且具備有豐富專業知識的銷售人員和提供適當售後服務的零售業態。 2.8 專賣店 exclusive shop . 專門經營或授權經營製造商品牌和中間商品牌的零售業態。 2.9 購物中心 shopping center(S.C) 企業有計劃地開發、擁有、管理運營的各類零售業態、服務設施的集合體。 2.10 倉儲商店 disc01Int store 在大型綜合超市經營的商品基礎上,篩選大眾化實用品銷售,並實行儲銷一體、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價格商品為主要特徵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2.11 家居中心 home center(H.C) 以與改善、建設家庭居住環境有關的裝飾、裝修等用品、日用雜品、技術及服務為主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3 業態分類3.1 零售業態分類原則 中國零售業態按零售店的結構特點分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和目標顧客等結構特點,分為百貨店、大型綜合商場、超級市場、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家居中心、倉儲商店等九種零售業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3.2 零售業態結構特點 3.2.1 百貨店業態結構特點3.2.1.1採取櫃台銷售與自選(開架)銷售相結合方式。3.2.1.2商品結構為種類齊全、少批量、高毛利,以經營男、女、兒童服裝、服飾、衣料、家庭用品為主。3.2.1.3採取定價銷售,可以退貨,有導購、餐飲、娛樂場所等服務項目和設施,服務功能齊全。3.2.1.4選址在城市繁華區、交通要道。3.2.1.5商圈范圍大,一般以流動人口為主要銷售對象。3.2.1.6商店規模大,在5000平方米以上3.2.1.7商店設施豪華,店堂典雅、明快。3.2.1.8目標顧客為中高檔消費者和追求時尚的年輕人。3.2.1.9其他。 3.2.2超級市場業態結構特點3.2.2.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出入口分設,結算在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3.2.2.2商品構成以購買頻率高的商品為主,經營的商品應以肉類、禽蛋、水果、水產品、冷凍食品、副食調料、糧油及其製品、奶及奶製品、熟食品以及日用必需品為主。3.2.2.3營業時間每天在11H左右,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有一定的停車場地。3.2.2.4選址在居民區、交通要道、商業區。3.2.2.5商圈范圍較窄,以居民為主要銷售對象。3.2.2.6商店爺爺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3.2.2.7目標顧客以居民為主。3.2.2.8其他 3.2.3大型綜合超市業態結構特點3.2.3.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和連鎖經營方式3.2.3.2商品構成為衣、食、用品齊全,重視本企業的品牌開發。3.2.3.3設有與商店營業面積相適應的停車場。3.2.3.4目標顧客為購物頻率高的居民。3.2.3.5商圈范圍較大。3.2.3.6商店營業面積一般在2500平方米以上。3.2.3.7選址在城鄉結合部、住宅區、交通要道。3.2.4 便利店業態結構特點3.2.4.1 以開架自選為主,結算在進口(或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3.2.4.2 商品結構特點明顯,有即時消費性、小容量、應急性等。3.2.4.3 營業時間長,一般在16h以上,甚至24h,終年無休日。3.2.4.4 選址在居民住宅區、主幹線公路邊以及車站、醫院、娛樂場所、機關、團體、企事業所在地。3.2.4.5 商圈范圍窄小,一般設定在居民徒步購物5-7min到達的范圍內。3.2.4.6 商店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左右,營業面積利用率高。3.2.4.7 店堂明快、清潔、貨架豐滿。3.2.4.8 目標顧客主要為居民、單身者、年輕人。80%的顧客為有目的的購買。3.2.4.9 經營實行信息系統化,開展單品管理。3.2.4.10 便利店的商品價格略高於一般零售業態的商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