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蘇省鹽業集團淮鹽礦業有限公司連雲港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江蘇省鹽業集團淮鹽礦業有限公司連雲港分公司成立於2008年12月2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等。
法定代表人:朱建華
成立時間:2008-12-26
注冊資本: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70000009400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連雲港市新浦區海昌南路293號天然居賓館401室
2. 江蘇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歷史沿革
1987年—2000 年
江蘇鹽業前身為江蘇省鹽業公司,1987年6月1日在江蘇省連雲港市成立, 負責全省的食鹽生產和專營,並對全省的鹽務進行管理。
1997年公司改制為江蘇省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並劃歸省政府直接管理。
公司在海鹽產區投資成立了金橋、銀寶兩大全資子公司,分別負責管理連雲港市的五個鹽場和鹽城市的三個鹽場;之後又相繼成立了其他10個全資子公司,完成了對產銷區各單位的公司制改革,基本構建了母子公司的管理體制。 2000年—2005 年
2000年公司總部搬遷至江蘇省省會南京,為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主業打下了基礎。
「十五」期間,特別是2002年以來,公司結合海鹽產區結構調整,以民營化為取向,對海鹽產區企業進行改革,全面剝離中小經濟實體,精簡人員,推進鹽場民營化。2005年末,海鹽產區鹽田面積31.86萬畝,養殖面積38.12萬畝,種植用地面積1.23萬畝,基本形成了鹽業、養殖業、種植業協調發展、均衡有序的海鹽產區產業結構布局。公司同時加大對井礦鹽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擴建投入,礦鹽生產能力得到迅速提升。2005年末,公司礦鹽產能規模從「九五」期末的25萬噸提高到85萬噸,海礦鹽產量比例由6.23:1調整到1.87:1,成為公司重要的戰略資源。
「十五」期間,公司加大資產並購重組力度,加強全省鹽業市場整合。通過控股收購南通、射陽、大豐等鹽業公司,進一步推進了全省批發企業一體化進程。通過收購豐縣鹽礦,實現了徐州地區產銷一體化。 公司重視新產品開發,在推進食鹽升級換代方面成效顯著,到「十五」期 14 末,全省基本實現了復合膜食鹽包裝向紙塑食鹽包裝過渡,新一代紙塑包裝食鹽佔小包裝食鹽89.14%。「淮」牌商標被評為江蘇省著名商標,「淮」牌食鹽和小工業鹽被評為江蘇省名牌產品。公司積極加大品種鹽開發力度,到2005年品種鹽增加到24個,形成了新的經濟增長點,保證了公司經濟效益的較大幅度提高。 2005年至今
2005年,國務院出台《關於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研究制訂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鹽業體制改革的重點放在食品鹽的流通體制改革。公司以提升食鹽批發企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進一步加快推進組織結構、物流配送體系、營銷網路和信息化建設,已經初步構築了全省食鹽流通現代化的基本框架。繼公司在銷區組建了蘇南鹽業公司,實現了蘇錫常經濟圈批發企業經營一體化之後,2005年收購並控股南通鹽業公司,全省13個市級鹽業公司的管理體制全部理順,全面實施「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統一價格、統一營銷」為內容的食鹽流通「五統一」,形成全省食鹽統一經營的格局。
2006年起,公司為進一步健全食鹽物流配送體系,整合和優化食鹽供應鏈,開始在全省打造5個食鹽生產基地、6個食鹽加工配送中心,以進一步提高物流配送的集中度,並於2008年全部建成。同時,公司整合改造批發企業倉儲配送設施,切實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在離配送中心150公里的半徑內,配送到點的比例達到90%以上;50公里范圍內,直配零售終端的比例達到80%以上。在完善食鹽分銷網路方面,大力推進食鹽連鎖經營,積極做好「蘇鹽連鎖」的組建工作,2006年下半年完成15家連鎖店開業。
2006年起,公司還積極實施資產並購重組戰略。為落實江蘇省政府振興蘇北的決策,同時實現做強主業、提升資產質量和減輕歷史包袱,公司將旗下江蘇省金橋鹽業有限公司(現江蘇省金橋鹽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橋鹽業」)、江蘇省銀寶鹽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寶鹽業」)分別劃轉連雲港市政府和鹽城市政府;根據區域鹽資源整合的戰略需要,公司收購並重組了豐縣鹽礦、全資收購了淮海鹽化廠產權、完成了淮陰鹽礦的整體劃入並投入正常運營、先後收購並控股了南通、射陽、大豐、如東、通州、濱海、海門等地鹽業公司,不斷加快全省鹽業一體化步伐。同時,對下屬經營效益差的非主業子公司進行了關停並轉,非經營性資產基本剝離,不良資產大幅度減少,有效提高了公司的整體實力。
2007-2012 年,公司圍繞做大做強主業,實施大項目帶動戰略,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相繼實施井神股份 60 萬噸/年鹽硝聯產擴建項目、洪澤鹽化 100 萬噸/年硝鹽聯產工程項目、物流配送中心項目建設以及鹽土生物質科技開發合作項目、淮鹽礦業 600 萬方/年采輸鹵項目、東泰公司 50 萬噸/年礦鹵日曬制鹽等項目。同時於 2009 年成功收購了原無錫二十一世紀集團,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新世紀鹽化,利用自身發展主業積累的資源和能力,延長產業鏈向鹽化工下游產業發展。
3. 徐軍的人物簡介
性 別 女 名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7 政治面貌 學 歷 研究生 學 位 博士 技術職稱 副教授
學習、工作經歷,主要研究方向,業績成果(教學、科研和管理),榮譽稱號等
1984.9~1988.6 南京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院,獲地理教育學士學位
1988.7~1999.8 連雲港教育學院、連雲港師專任教
1999.9~2001.6南京師范大學,獲得人文地理學碩士學位
2003.9~2006.7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獲得理學博士學位
2006.7~河海大學水文院工作
4. 連雲港鹽業公司 待遇怎麼樣啊
在裡面待一段時間 大家都熟悉了 挺不錯的
5. 連雲港市贛榆鹽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2015年7月3日,公司名稱由贛榆縣鹽業有限公司變更為連雲港市贛榆鹽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盧西社
成立時間:1991-01-20
注冊資本:843.137255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72100000034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贛榆區青口鎮黃海路52號
6. 兩千噸外地鹽遭江蘇扣留是怎麼回事
4月11日,媒體報道稱,中鹽上海公司將江蘇省鹽務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該局此前下發的一份文件違法。
7. 跨區域用鹽的各界評論
新華網:
這種「奇葩罰款」的根源正是政企不分、高度壟斷的鹽業管理體制。這種體制嚴重背離了市場經濟規律,但由於專營帶來巨額壟斷利益,各級鹽業公司竭力強化專營體制,不少省、區的鹽業公司通過地方立法來制定地方性的鹽業管理條例,使壟斷經營合法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而鹽業的「壟斷專營」體制與這種精神相背離,鹽業打著「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的口號,實質上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壟斷地位。
新鄭市鹽業局的道歉並不能改變鹽業管理存在地區割據的現狀,也不能改變「壟斷專營」的本質。因此,依據市場經濟規律,加快對鹽業管理體制進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勢在必行。
搜狐網:
看上去,不合情的跨區域用鹽罰款,似乎又可歸咎為食鹽專營制度之積弊。毫無疑問,食鹽專營和與之伴生的高度壟斷的鹽業管理體制,確實飽受詬病:它本是物資匱乏年代的產物,也帶有濃郁的計劃經濟色彩,在市場本位的當下,它已不合時宜。也正因如此,據中國鹽業協會日前披露,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已通過第七套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這意味著,從2016年起鹽業專營有關規定將被廢止,食鹽批發、流通經營將被放開。
應看到,無論是《河南省鹽業管理條例》還是江蘇相關規定,都規定飲食加工用鹽單位、營業性飯店等必須從當地食鹽經營單位購買食鹽。可何為當地,它並未明確。而有些地方(如鄭州市)就明確,地市一級食鹽全流通,也就是說,在隔壁縣、毗鄰地買的鹽未必就不合規定。在此情境下,相關罰款是否於法有據,自然也存疑。
說到底,食鹽專營確應廢除,而要廢除也需調適期,但這不等於說,在它廢除前,就可濫用跨地區用鹽的名義亂罰款,這本質上就是權力濫用。實質上,今年3月,陝西戶縣也曾發生餐館因被查出幾袋從西安購回的食鹽而遭沒收的事件,但它跟新鄭跨區域用鹽罰款事件一樣,最後都被定性為錯誤的處罰行為,有關部門也都出來認了錯,撤消了相關處罰規定。可到了新沂這,當地執法人員卻依舊將錯就錯,著實令人遺憾。
食鹽專營改革也被提上日程,這本就是對涉鹽執法分寸的提醒。在此語境中,動輒以跨區域用鹽為由亂罰款的昏哨,不用再吹了;而對於此前已發生的執法偏頗,也該及時啟動糾偏程序,不能由著某些地方、部門揣著錯誤不放。 2014年年3月,陝西戶縣一家餐館被戶縣鹽務局查出幾袋從西安購回的食鹽,檢查人員認為其「跨區域用鹽」,沒收了食鹽還罰了200元。接著陝西省鹽務局介入調查,認為戶縣鹽務局的處罰行為錯誤,責成其立即撤銷行政處罰決定,退回罰款和罰沒鹽品,賠禮道歉。
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檔老闆用了2斤連雲港的鹽,竟被罰了5000元。新沂市鹽務管理局鹽政稽查科回應,根據江蘇省有關規定,老陳的這種情況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因為之前老陳拒不接受,該局才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 連雲港徐軍兒子被拐是不是真人真事
連雲港徐靜兒子被拐的話應該是假的吧?目前來說沒有沖擊這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