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如果沒去年審會有什麼後果
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給予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處罰。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給予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處罰。
(1)批發部沒有年審會怎樣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和管理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申請注冊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許可證明。
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登記機關接收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在其政府網站和辦公場所,以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和行政許可的條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收費標准等事項。
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和辦理登記提供指導和查詢服務。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
2. 如果公司一直不年審,會有什麼後果
工商部門提示,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說得直白一點,如果不年檢,你的企業會進入工商局黑名單。同時,企業法人的信用也將受到影響,不能做火車、飛機和老賴欠款差不多,以後買房等都有限制。
(2)批發部沒有年審會怎樣擴展閱讀:
企業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7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3. 貨車沒有年檢會怎麼樣
按期年檢的車輛,除了車輛行駛安全得不到保障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車輛逾期未年檢,將對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處罰。
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保險單上標注拒賠對象,包括了年檢過期的車輛。
特別要注意的是,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3次年檢)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
(3)批發部沒有年審會怎樣擴展閱讀:
年檢過程並不復雜,確認車輛無交通違法後,車主只需在行駛證上的檢驗有效期前3個月內,攜帶以下證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有效期內的交強險保單副本原件、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一般和交強險一起買的,在交強險保單里能找到這項) 、如果是單位車還需要在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加蓋公章。
4. 工商營業執照沒有年檢,會怎麼樣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分長期和臨時兩種。個體工商戶長期營業執照有效期為四年,每年元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須驗照,過期不驗照者營業執照作廢;個體工商戶臨時執照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重新辦照。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無論是長期還是臨時的,在辦照過程中,所需手續是一樣的,其費用也是一樣的,只是有個驗照和新辦的區別(一年)。
個體長期營業執照辦好後,一個月內須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
5. 營業執照沒有年檢會有什麼後果
在年檢截止日期前未申報年檢,屬於公司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非公司企業法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屬於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未參加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對年檢截止日期前未參加年檢的企業法人進行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仍未申報年檢的,吊銷營業執照。
(5)批發部沒有年審會怎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對企業法人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罰時,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營業執照不年審有什麼後果
1、根據國務院《注冊資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於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查詢。
2、在年檢截止日期之前,沒有進行申報年檢的,屬於公司的,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里的第六十八條的有關的規則,是要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歸於非公司公司法人的,根據《公司法人登記管理條例》里的第三十條的有關的規則,要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歸於非法人運營單位的,是要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3、公司沒有參與年檢不能持續從事運營活動。登記的主管機關在年檢截止日期之前沒有來參加年檢的公司法人來進行公告。從公告發布的當日開始,在30天以內還沒有方案進行申報年檢的,就要撤銷掉營業執照了。
(6)批發部沒有年審會怎樣擴展閱讀
第三十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對企業法人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罰時,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工商營業執照不年檢會有什麼後果
後果是企業營業執照會被吊銷
企業年檢的目的如下:
公司年檢其主要目的是要審核這些已登記的公司是否合法經營,是否具有繼續經營的能力。其中對注冊資本的年檢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內容,因為,有否足夠的資本是考核企業是否有持續經營能力的一個重要標志。實質上,注冊資本的工商年檢是對公司注冊資本的一種定期審核,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驗資通過後,再來抽逃資金,遠比對公司時點資金的驗資要可靠的多,這也是為什麼要進行工商年檢的目的之一。
補充:
關於停止年檢通知
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年檢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據此,總局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
通知提出,國務院發布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據悉,現行年度檢驗制度對於各類市場主體來說負擔[2]
不小,不僅花費較多時間和精力,還可能由於年檢錯失市場機會。而年檢改為年報制度,一方面方便企業按時公示年度報告,增強企業披露信息的主動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力量,促進企業自律和社會的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