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方標准官網已經發布 可以用嗎
你要看看,地方標准與國家標准或相關法律有沒有沖突,如果沒有,是可以用的.
㈡ 地方標准要在國家備案後才能發行嗎
對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准。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之後,該項地方標准即行廢止。
㈢ 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發布實施後。該項企業標准應即廢止
錯。標准化法規定: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企業標准。
㈣ 地方標准都是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規定:
「對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准。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
《地方標准管理辦法》(國家技術監督局第15號令)
「第四條 地方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制計劃、組織制定、審批、編號和發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通常就是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
㈤ 國家標准、企業標准、行業標准之間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分析如下:
按照適用范圍將標准劃分為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4個層次。各層次之間有一定的依從關系和內在聯系,形成一個覆蓋全國又層次分明的我國標准體系。
1,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國家標准和推薦性國家標准。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
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批准發布或授權發布。
對於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2,行業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准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
行業標准不得與有關國家標准相抵觸。有關行業標准之間應保持協調、統一,不得重復。行業標准在相應的國家標准實施後,即行廢止。行業標准由行業標准歸口部門統一管理。
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規定: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已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准,在企業內部適用。
(5)項地方標准獲批發布擴展閱讀:
我們國家標准代號分為 GB和GB/T。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國家標準的代號、國家標准發布的順序號和國家標准發布的年號(發布年份)構成。GB代號國家標准含有強制性條文及推薦性條文,當全文強制時不含有推薦性條文,GB/T代號國家標准為全文推薦性。
強制性條文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國家標准;推薦性國標是指生產、檢驗、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或市場調節而自願採用的國家標准。但推薦性國標一經接受並採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
參考來源:網路-國家標准
㈥ 每項標準的廢止,都應當由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批准、發布。這說法是否正確為什麼
這個說法不正確,只有國標和地方標准才需這樣的處理流程。企業標准和行業標准不需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