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拘留所中的約束床都是什麼樣子的
你好,拘留所中的約束床有不銹鋼的、軟包的、還有塑膠的,床面上都會有一些約束工具,有的還帶手柄可以升降,設計都比較人性化,具有很好的防禦功能。
② 敵後武工隊的老英雄法庭上給自己正名
一部電視劇的播出,讓一位敵後武工隊的老英雄不得不陷入了一場官司。明明活得好好的,卻被電視劇給「拍死了」。與之相連的,還有老英雄的榮譽,有他一生為之自豪的光輝經歷。因此,老英雄要給自己討個說法。
他就是《敵後武工隊》中賈正 的原型賈正喜。
賈正喜原名賈正,很多年前曾是個轟動一時的風雲人物,1942年他參加大名鼎鼎的敵後武工隊,與戰友們出生入死、浴血奮戰。1946年雖因負傷解甲歸田,在河北徐水縣老家當起了普通農民,但他的盛名並未因歲月而湮沒。
馮志先生根據敵後武工隊的真實故事撰寫的長篇小說《敵後武工隊》被改編成電影後,賈正的名字更是家喻戶曉,使他在當地備受尊重。然而1999年,一部新近拍攝完成的電視劇《敵後武工隊》的播出,卻讓這份榮耀戛然而止,這位備受尊崇的英雄轉眼之間成了欺世盜名的大騙子。這位一直低調平淡的老英雄不得不聘請律師開始了長達四年之久的訴訟之旅。
一部電視劇
英雄轉眼成騙子
1938年,日寇入侵將賈正的故鄉變成了一片焦土,17歲的賈正憤而參軍,1942年,加入後來聞名全國的「敵後武工隊」。1946年在天津的一次戰斗中,賈正身負重傷,此後不久,全國解放,賈正就作為革命傷殘軍人留在故鄉。為了表達他對祖國解放的激動心情,他為自己改名為賈正喜,從民兵連長、大隊長、村長、支書到王村管委會主任,在新的戰斗崗位開始了兢兢業業的工作。
1958年,由原敵後武工隊長馮志撰寫的紀實小說《敵後武工隊》正式出版,其中以真實姓名出現的戰斗英雄「豁牙」賈正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過去的50年中,每到重大節日,附近的學校部隊就會請他去做演講,介紹當年敵後武工隊奮勇殺敵的英雄事跡。雖然早已離開了戰火紛飛的戰場,離開了情同手足的戰友,但賈正喜依舊生活在敵後武工隊的光榮之中,這讓他倍感欣慰。然而,1999年開始,賈正喜的生活突然變得冷清了,沒有人再請他做演講,就連同村的鄉親看他的眼神也發生了改變,還是一位心直口快的朋友告訴他,「人家電視劇里說賈正早就炸死了,你不會是假的吧?」
經過一番了解,賈正喜很快就找到了原因,原來保定電視台剛剛播放了一部新拍攝的電視劇《敵後武工隊》,劇中主要人物豁牙賈正英勇犧牲。
為證明自己就是英雄
將製作方告上法庭
賈正喜感覺到再也不能這么沉默下去,他專門跑了一趟縣城,購買了一套新《敵後武工隊》的光碟,得知這部戲是由北京電影製片廠電視部等單位,根據馮志先生的原著《敵後武工隊》改編、製作完成的一部20集電視連續劇。
從縣城回來,賈正喜氣得吃不下睡不著,大年三十就一下子病倒了。去醫院又打針又吃葯,花了好幾千元病情才稍有好轉。在病床上躺了半個多月,賈正喜腦子卻沒有休息,一直想著如何才能證明自己的身份,挽回名譽損失。
能夠證明他身份的小說《敵後武工隊》的作者馮志先生已經去世,賈正喜就與馮志的遺孀苑沙取得了聯系,並得到了苑沙寫來的一個證明:馮志寫的《敵後武工隊》中的賈正就是賈正喜,戰斗中並沒有武工隊員犧牲。改編後的電視劇反映賈正被炸死,純屬子虛烏有。
為了使證明材料更加翔實,賈正喜除了拿到苑沙的證明之外,還先後趕到東北、石家莊、北京等地,找到楊壽增、馬金池等原敵後武工隊戰友,請他們證明自己就是小說中的賈正。倔強的賈正喜不顧年邁體弱,找到了北京電影製片廠。
然而北京電影廠了解了賈正喜的想法後,認為他在小題大做。這讓賈正喜既傷心又氣憤,2000年,賈正喜向律師咨詢,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對拍攝和播放電視劇者提起訴訟。
四年申訴
河北「高法」上門證明英雄身份
2001年,保定電視台重播電視劇《敵後武工隊》,各種對賈正喜的議論在當地再次掀起高潮,這位倔強的老人再也忍無可忍。
當年秋季,他就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北京電影製片廠等三家被告停止侵權,停止電視劇的播放,在河北的主要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100萬元。
2004年3月24日,等待數年的賈正喜終於得到了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敵後武工隊》是反映燕趙兒女深入敵後浴血奮戰的真實故事。北影將其改編製作成20集電視連續劇,在場面上給人的印象是賈正在與日寇戰斗中犧牲,其結果與事實不符,有失實之處。在賈正喜所在地影響很大,給賈正喜本人造成了精神上很大的痛苦。北影、錄像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客觀上造成了賈正喜名譽下降和精神上的損害,其行為和賈正喜的損害結果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因此,北影和錄像公司對賈正喜的損害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判令北影和錄像公司賠償賈正喜人民幣2000元,保定電視台是播放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一審判決並未平息這場英雄的「生命」糾紛。賈正喜和三家被告都進行了上訴。鑒於原告賈正喜和被告三方的特殊身份,這一案件受到了社會和媒體的強烈關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為此專門組織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調查和審理。
2004年9月8日,這起名譽權糾紛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開庭。賈正喜及二審代理人參加了庭審,電視製作公司沒有到庭。在法庭上,賈正喜方與北京電影製片廠和保定電視台三方就是否侵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賈正喜的代理人,太平洋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孫伏龍作出了針鋒相對的發言:《敵後武工隊》劇來源於小說《敵後武工隊》,作者馮志所寫的是一部紀實性作品,並在序言中指出「《敵後武工隊》如果說是我寫的,倒不如說是我記錄下來更恰當;書中的人物都是我熟悉的人物,有的是我的上級,有的是我的戰友。」《敵後武工隊》劇也向公眾宣布,這是一部「反映燕趙兒女深入敵後浴血奮戰的真實故事」。劇中的賈正絕非是一個抗日英雄的「濃縮體」,而是無論在小說還是電視劇中均有獨立名稱和形象的人物,具有現實及藝術層面的唯一性、獨立性、持續性。
北影廠以劇本改編的方式捏造賈正犧牲的事實,並通過各地電視台,以最為廣泛的電視傳媒方式向廣大觀眾傳播,其行為直接違反了《民法通則》第101條「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的規定,構成了對賈正喜名譽權的侵害。作為一部特殊的紅色經典電視劇,拍攝單位熟知並認真體會原著情節,了解敵後武工隊基本的戰斗事實,是拍攝前必需的工作,也是對拍攝單位最基本的要求。「文學創作是自由的,但表達自由的方式是有限度的,應當以不侵害他人的利益為限。民族精神的弘揚不應以犧牲個人的名譽權作為代價。」
河北省高院經過耐心細致的調查取證後認定,賈正喜就是小說中的賈正,北影廠等單位的改編確系給老人的生活帶來了影響,要求兩家拍攝單位向賈正喜道歉,並判決賠償精神名譽損失費5萬元。
此後,河北省高院專程前往徐水縣大因鄉王村,看望了賈正喜老人,以法院的名義鄭重向村民證實:賈正喜就是當年的抗日英雄賈正。
賈正喜老人的生活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不少過去曾誤解議論過賈正喜的鄉親們都登門向他道歉,村裡不僅老人,就連年輕的晚輩們也更加確信賈正喜就是走下電影屏幕的戰斗英雄賈正。重新恢復了往日光榮的賈正喜老人精神和身體狀況都明顯好轉。雖然已是85歲高齡,但他每天依舊在家裡田裡忙碌不停。而去學校做報告演講也成了他追憶往日烽火歲月、緬懷戰友的最好方式。
時隔五年,最後的結果並不盡如人意,但法院能登門為自己澄清事實,賈正喜還是感到非常欣慰。他說,打這個官司不僅為了個人的名譽,也為了讓人們更加尊重歷史,給曾經同生共死的戰友們一個安慰。
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國家廣電總局連續發布了包括《關於認真對待紅色經典改編電視劇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幾道禁令,旨在約束和制止紅色經典改編中存在的問題。 摘自《中國老年》 袁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