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區域怎麼規定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經營范圍是:
按照主體業態及經營形式分類為:
1. 食品銷售經營者
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路食品銷售商
2.餐飲服務經營者
普通餐飲:(特大型餐飲、大型餐飲、中型餐飲、小型餐飲、微型餐飲)、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3.單位食堂
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體用餐配送、含中央廚房)
按照經營項目:
1.預包裝食品銷售
2.散裝食品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制售
6.冷食類食品制售
7.生食類食品制售
8.糕點類食品制售
9.自製飲品制售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新申請時需要提交材料清單: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經營場所方點陣圖、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標注主要設備設施)
(五)外設倉庫的具體地址、方點陣圖、面積、設備設施、儲存條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廢棄物處置制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從事制售類的食品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制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八)其他材料:
1.自釀酒的經營者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
2.連鎖企業門店應提交包含連鎖企業及品牌名稱、經營方式(加盟或直營)、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的說明
3.中央廚房還應提供食品供應商遴選制度加工製作場所環境及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關鍵環節操作規程,包括采購、貯存、烹調溫度控制、專間操作、包裝、留樣、運輸、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檢驗制度
4.單位食堂經營地址與主體地址不同的,應提供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提交與生產單位(供貨商)的合作協議(合同或意向書),提交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九)《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委託代理人提出許可申請時提交)
㈡ 食品經營許可證對地址面積有要求嗎
沒有要求。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㈢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多大的地址面積
50平以下不看場地,以上需要街道辦上門看場地,面積大小主要是看你地址的位置和你經營什麼吃的有關系,比方說賣奶茶的5個平方的也有,也照樣可以辦食品流通許可證
㈣ 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是否有經營面積的限制!
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有經營面積的限制。
《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場所設置、布局、分隔和面積要求:
(一)食品處理區面積與最大供餐人數相適應。
(二)具有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
(三)按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設立分裝專間。
(四)場所地面應採用便於清洗的硬質材料鋪設,有良好的排水系統。
(4)食品經營許可批發地址面積要求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相關法條:
第五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通則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嚴於本通則的實施細則。
第五十四條 餐飲服務各場所面積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經營項目和經營規模等因素確定。
如門店制售食品僅有簡單處理過程的(如拆封、擺盤、調制調味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參照第四章的相關規定,具體規定其審查條件,嚴格規定程序。
㈤ 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對經營場地面積有要求么
沒有,只對廚房布局有要求
-稅恩
㈥ GSP認證新規定對葯品批發企業經營場所面積有什麼要求
您好!新修訂葯品GSP正文規范未對營業場所面積有具體數字要求,但營業場所面積要與企業經營能力相匹配。
㈦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請教各位大神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營業面積小就不能辦理嗎知道的說說,謝謝了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㈨ 食品流通許可證對商鋪面積有什麼要求,對硬體設施有什麼要求
食品流通許可證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了,在當地食品 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要求如下: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㈩ 請問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對面積有最低要求嗎品類是粥店。
面積50平以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面積50平以下,辦理小餐飲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