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論文
當前我國保安服務業發展的理性思考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2003-ZGBA200308008.htm
一、我國保安服務業的歷史發展、現狀及特徵
(一)我國保安服務業的歷史發展。我國保安服務業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封建社會。明、清時代曾有過「鏢局」、「鏢行」,是當時專門為人護送押運貴重物品或貨物的一種行業。民國以後,由於戰亂,加之舊時的保安服務方式簡單、低效,遂使鏢局等行業失去市場而告消失。新中國成立以後,為了加強各機關和單位的保安工作,機關、單位內部都設立了以安全保障為目的的內部保衛機構,同時也形成了群策群防的機關、單位和社會安全保障體系。文革結束後,隨著1978 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黨的工作重點全面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社會對安全防範需求日益增長。在這種大的歷史背景下,1984年12月,中國當代第一家企業性質的「保安服務公司」在深圳蛇口工業區誕生了。1985年1月,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總結了深圳首創保安服務公司的經驗後,保安服務公司在全國各大中城市中如雨後春筍般地發展起來。截至2005年底,全國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准組建的保安服務公司已達2258家,保安隊伍發展到近103 萬人,其中廣東、北京、遼寧、上海、四川等12個省、直轄市保安隊伍超過4萬人。目前,廣東省、遼寧省、北京市的專職保安員分別達到了14.1至11萬人。僅2006年以來,北京市就通過企業加盟的形式,清理了91家非正規保安企業,新發展保安隊伍3.4萬人;遼寧新發展保安隊伍3.7萬人。山東計劃 2006年發展保安人員5萬人,等等。
在保安服務企業不斷發展的同時,保安服務的行業組織也應運而生。1992年4月9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同意籌備成立「中國保安協會」。同年12月31日經民政部注冊成立中國保安協會。1996年10月8日,經公安部、外交部批准,亞洲專業保安協會中國分會成立。中國保安協會正式加入亞洲保安協會,標志著中國保安行業正式與世界接軌。
(二)我國保安服務業的現狀。中國現代保安服務業是在改革開放的背景下,為適應三資企業和社會各界對安全需求的迅猛增加和日益多樣化而興起的。1984年底深圳蛇口首創全國第一家保安服務公司;1986年4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北京市安全服務公司,其性質是「為公安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編制50人,實行企業化管理,自負盈虧」。
經過20多年的發展,保安服務業在企業數量、人員規模方面有了很大發展。2004年全國保安服務公司的營業收入已經達到了75億元,實現利稅近10個億。很多大公司一年的營業額就有5億元以上,上海已達到10億元,在實現社會效益的同時,經濟效益顯著增長。
保安服務業現在已經成為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勞動力密集型的社會職業種類。1999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把保安人員列入國家職業序列(編號:3-02-02-01),保安已經明確成為一個職業類別。保安人員被列為兩大類、329個工種,其中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不是服務、生產人員崗位)序號為124,治安保衛人員序號為125。保安服務業已經正式獲得了國家法律和社會公眾的認可。
(三)我國保安服務業的基本特徵。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我國出現首家以向客戶提供商業性安全服務為宗旨的保安服務公司之後,保安服務業的發展異常迅猛,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保安服務公司從專業化不斷向社會化方向發展,形成了以政府主管的保安服務公司為龍頭、社會各種力量開辦的保安服務企業為輔助的多種所有制、多種管理模式的保安服務主體的大格局。我國的保安服務公司最初是依附於公安機關的,正式的保安服務公司都是由公安機關組建的,雖然有關法律規定要求其與舉辦單位實行職能分離,不能成為公安機關的下屬機構,但是,迄今為止也沒有從法律上完全明確兩者之間的關系。根據1988年7月公安部頒發的《關於組建保安服務公司的報告》的規定:組建保安服務公司須經縣、市公安機關審查批准,並按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核准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保安服務公司是為客戶承擔保安服務和提供安全防範咨詢業務的服務型企業,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保安服務公司的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業務活動由公安機關指導和監督。組建的保安服務公司是我國目前保安服務企業的最核心的組成部分。關於其他主體開辦保安服務公司或從事保安服務業務的問題,至少目前相關的法律規定存在著不協調和不一致的地方。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公眾對自身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日益關注,對保安服務的市場需求也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正規的保安服務公司在依法向客戶提供安全服務之外,一些社會組織或者居民社區開始自聘保安人員維護秩序,而許多未經公安機關事先許可的企業組織也介入了保安服務市場。以北京市為例,除了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及其下屬的各分公司向社會公眾提供必要的人防和技防安全服務之外,還出現了其他形式的保安服務組織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保安服務。目前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名下的保安人員約11萬人左右,而非正規的保安人員數目遠遠地超過了正規的保安人員數目。隨著市場需求的擴大,企業登記的法定條件也發生了變化,加上相關法律規定滯後,形成了另一種現實,即沒有經過公安機關批准,但到工商機關注冊,一般以咨詢和培訓的名義注冊了一批從事保安服務業務的公司。工商機關從2003年開始對注冊企業的經營范圍放寬,這樣的變化導致了多家未經公安機關批准而從事保安服務業務的企業的誕生。2004年初北京市這樣的企業就有100多家,它們在管理上可以聽公安機關的,也可以不聽。此外,物業保安是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建立的。也就是說,物業公司自己配備的保安人員有權在本物業小區內進行服務。北京市目前約有2500家物業公司,僱傭的保安人員有5萬人。由物業公司僱傭的保安人員的服務只能在小區里,不能把自己的保安僱傭給外單位。另外,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不僱用商業性保安,自己招募或者是使用自有職工從事保安業務,從事內部保衛工作,但與保衛幹部性質不一樣。這類內保人員目前大概有6萬人。還有在娛樂場所由企業老闆僱傭的保安人員,這部分人在社會上影響很大,目前大概有2萬多人。
所以,粗略地統計一下,目前由公安機關批准和認可的正規保安服務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員只佔到實際上從事各類保安服務業務的保安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還有三分之二的保安人員都屬於非正規渠道聘用的。從全國范圍來看,正規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員與非正規渠道提供的保安人員的比例與北京市的情況大致相當。據統計,全國目前經公安機關自己批准組建和管理的保安服務公司是2258家,人數已達103萬人。在公安機關監管之下的物業公司的保安、商場的保安,其他一些地方或企業自建的保安,還有大約300萬人。
2.保安服務的服務范圍也日漸擴大,從一般性的社會安全服務逐漸擴展到特殊形式的安全服務,形成了多種形式的保安服務並存的保安服務業務體系。傳統的保安服務業務主要是提供人防服務,即通過向客戶提供保安人員的方式,來幫助客戶解決安全防護的問題。保安人員所提供的安全服務一般限於警戒、巡邏和協助客戶維持安全秩序等。隨著保安服務業務的拓展,技防業務和咨詢、培訓等業務也逐漸成為保安服務的重要項目。我國的保安服務的服務范圍目前也已經拓展到以人防服務為主,以技防服務為輔的一系列的綜合性的保安服務產品體系。從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務公司至今,中國保安業走過了22年的發展歷程。在此期間,保安業務已由單一的人力防範,發展為人防、技防、犬防、押運、保安咨詢、勞務輸出等為一體的全方位的保安服務網路。以北京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目前的經營范圍就包括:提供保安服務,派駐保安人員;保安人員培訓;提供安全信息咨詢;設計、安裝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銷售、維修安全技術防範器材等。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保安服務公司向社會公眾和客戶提供的安全服務,長期以來屬於特許經營項目,保安服務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服務方式和內容向客戶提供服務。《公安部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范圍有:(1)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的安全守護;(2)貨幣、有價證券、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及其它貫重物資和爆炸、化學等危險物品的押運;(3)展覽、展銷、文體、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4)研製開發、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承接各類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工程,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5)安全防範咨詢服務。此外,該規定還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1)提供個人人身保安服務;(2)經營各類槍支、彈葯、管制刀具等器械;(3)經營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非保安業務,不得從事生產和商貿活動,不得接受企業掛靠,不得延伸辦企業。
不過,總的看來,目前我國各類保安服務公司所提供的保安服務業務中,人防服務的比重比較大。以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的收入為例,勞動力密集型的保安勞務收入佔94.6%;技術和資金密集型的技術防範業務收入只佔2.85%;押運服務業務比重更小。因此,我國的保安服務企業基本上還是勞動密集型的服務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服務種類雖然齊全,但不同類型的產品種類分布比例還不均衡,企業自我發展的內在潛力還不是很大,還需要進一步優化保安服務企業的產品服務結構和經濟效益,增加企業自身的造血功能。
3.保安服務的服務對象的規模、數量也不斷增加,目前已經基本上涵蓋了各類性質的社會客戶。保安服務最初的服務對象是一些三資企業、居民社區以及賓館、旅遊勝地等安全問題比較突出、依靠自身的保安力量無法有效地解決安全防護的單位和場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公眾對商業性的安全服務形式逐漸予以認可,越來越多的領域開始產生對商業性保安服務的需求。目前,保安服務公司或者是其他保安服務組織可以向客戶提供的服務范圍涉及到門衛驗證、內部安全巡視檢查、目標守護人型活動會議秩序維護、物資押運、安全產品的設計研究開發、安全工程施工、設施監護(報警服務)等。保安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之間簽訂安全服務合同和勞務服務合同的方式,已經建立了與社會各界緊密聯系的保安服務客戶網路。一些重要的國家機關、首腦部門和軍事要地,在維持日常秩序或者是安全護衛中也開始使用社會上的商業性保安來彌補自身安全保護力量的不足。例如,浙江省義烏市民間鏢局擁有吸引客戶的過硬「三招兒」。隊員均為義烏當地青年,訓練有素、身手敏捷,護款時佩證上崗、 3人一組,身穿防彈衣,頭帶鋼盔,手持盾牌、電警棍,使用專門車輛和保險箱,並在護款車上裝備了GPS衛星定位系統等先進設施;與客戶簽訂護款協議,同時與保險公司簽訂護款保險合同,約定一旦發生意外,即由保險公司賠付損失,年最高賠償額為300萬元,一次最高賠償為150萬元;根據客戶需求,不斷健全護款流程,開發新的業務。義烏保安服務公司在全國率先推出的有償護款服務,不但使公司護款業務從零起步,做到一年護款22億元,還使當地「兩搶」案件大幅下降,其中尾隨銀行取款人搶奪案件幾近絕跡。當然,在保安服務客戶普及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以保護民營企業老闆人身安全為主要任務的「私人保鏢」等現象,引發了一些新的社會問題,導致了社會公眾對私鏢問題的不同認識,這是需要認真研究和對待的。
4.保安服務公司在服務方式上堅持社會服務與輔警服務相結合,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社會效益也是保安服務公司著重追求的企業目標。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服務項目和安全服務活動與公安機關的工作有著緊密聯系,其社會功能都是維護社會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據1988年7月公安部頒發的《關於組建保安服務公司的報告》([88]公發14號)的規定,保安工作,在業務上受公安機關領導。從廣義上講,所有保安服務活動,都具有輔警性質。保安組織的某些安全服務工作,保安的一些業務如交通、治安巡邏、社區保衛都是直接受公安機關管理的。我國目前保安服務在輔警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顯著的。以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就先後頒布了《輔警勤務管理規定》、《固定點聯網報警系統接處警管理辦法》、《保安糾察辦法》等。但是,也存在著保安服務公司輔警任務重,保安服務公司無償投入過多、企業負擔加大的問題。從全國范圍來看,保安人員在輔助警察維持社會治安、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等等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績。
5.目前我國的保安服務市場還沒有完全向國外保安服務公司開放,保安服務業的發展還受到一定特殊政策的保護。我國的保安服務市場長期以來主要是對內的安全服務市場,即便是涉及到外國元首。外國企業等有關的人防安全服務,也是由國內的保安服務公司來提供相關的服務業務。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中就有一個是專門從事外事服務的。近年來,已有一些國外的保安服務企業開始在我國從事一些保安咨詢、保安技術防範產品的推銷等工作,甚至有個別外資企業還試圖進入我國金融押運領域。與之相伴的是,關於外資能否進入保安行業的爭論從未停止過。2006年,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我國將放開保安服務市場。但是,保安服務市場上的某些領域對於外國保安企業來說要有相應的限制性規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就保安服務市場向外國企業開放的事情曾經明確表態:「比如說防暴槍,因為在我國火器和槍支的管制歷來是比較嚴格的,就算國外保安企業進入中國的保安市場,在帶槍武裝押運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保安服務市場如何向外國企業開放,目前還處於研究和探索階段。
6.政府主管部門對保安服務公司的管理方式正在從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向政府主管部門主要對保安服務公司實行監督管理的模式轉變和過渡。我國的保安服務公司從成立一開始,就完全附屬在公安機關之下。2000年的《公安部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保安服務公司只能由公安機關組建,其他任何單位、部門、個人不得組建。直轄市和省會市以及省轄市公安局和縣(市)級公安局可以組建保安服務公司。保安服務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領導和管理。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是保安服務公司的主管部門,代表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業實施管理和監督,規范保安服務業的經營方向,指導保安隊伍建設。
因此,基於公安機關與其所開辦的保安服務公司之間的從屬關系,盡管在法律文件中規定,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機關名稱,應作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安機關與保安服務公司在經濟上徹底脫鉤,不得抽調、佔用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報銷或者提取費用,不得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經濟擔保。但實際上,公安機關開辦的保安服務公司不僅在所有權關繫上存在著密切聯系,而且實際上公安機關是保安服務公司的產權所有人。此外,公安機關還通過派遣公安人員進入保安服務公司的管理層的方式來全面影響保安服務公司的各項業務活動。這一點,在《公安部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也有明確規定。保安服務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選須經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審核。公安機關的現職領導幹部不得在保安服務公司兼職。從公安機關選派到保安服務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留警籍,但不得著警服。在保安服務公司工作期間,晉級、晉銜等與其他民警相同,工資和福利待遇只能選擇一頭。以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從1996年12月開始,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曾掛市公安局保安管理處的牌子,並核定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2003年,保安行政管理職能與企業經營職能分離,保安服務公司成為純粹的經營單位。目前,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由北京市內保局保安處管理,兩者還沒有從管理體制上真正脫鉤,在人、財、物上還存在著千絲萬縷的法律聯系,這種復雜的關系也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保安服務公司的自主經營和發展。
7.保安服務公司正在從產權模糊的集體所有制或者是國家所有制的產權制度逐漸地向民營化方向發展,保安服務行業所提供的社會安全服務正在不斷走向市場化、規范化。根據國務院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設立保安培訓機構審批」為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開辦保安服務企業審批」屬於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保安服務仍然是特許經營項目。另外對押運特別是武裝押運有嚴格的審批管理規定。公安部2005年41號文件印發的《保安押運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對押運車輛、注冊資金、槍支使用都有嚴格規定。因此,盡管目前社會上出現了非正規渠道的保安服務企業或者組織,但是,由於有關的政策和文件將許多重要的保安服務業務限定為特許經營項目,除了正規的保安服務公司可以涉足所有的保安服務業務領域之外,其他類型的保安服務企業或組織實際上從事的保安服務業務非常有限,大多局限在向客戶提供人防服務方面。因此,在非人防領域的安全服務業務還缺少必要的市場競爭機制,要真正開拓市場,特別是要應對2006年向WTO成員國開放保安服務市場的需要,必須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保安服務的經營許可規定,只對個別領域加以特許經營限制。
總之,我國目前的保安服務業的發展是以各級公安機關成立的保安服務公司為主體、以物業保安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所提供的保安服務業務為補充,商業性保安服務與內部保安服務相結合的綜合性的保安服務體系。由於受到傳統體制的影響,目前的保安服務,一是還沒有向外國企業開放,二是許多重要的保安服務業務屬於特許經營項目,加上保安服務公司主要以勞動密集型的人防服務為中心,所以,保安服務業還沒有實現完全的市場化。此外,民營資本還很難進入保安服務市場,保安服務的對象還沒有擴展到私人安全服務領域,保安人員普遍文化素質低,在制度上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缺少必要的國家服務標准和行業服務標准,因此,不論是從管理體制上,還是從保安服務業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方面來看,保安服務業都需要在進一步完善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大力發展,並逐步走向成熟。
2. 城管,保安,協勤等有什麼區別都是受公安部領導嗎
1、所授予的執法權有差別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保安是一個職業工種,主要職責為防火、防盜、責任區域內的人身安全,沒有執法權。
協警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
3. 什麼是東北幫
該組織在義烏被稱為「東北幫」,因為心狠手辣、聯系緊密,在「圈內」名氣很大,並一步步從一個小團伙形成一個涉黑組織。
「首腦」名叫裴立國,今年37歲,個子不高,其貌不揚,卻是這個團伙的掌權者。2003年以來,裴立國以提供賺錢門路為紐帶,先後網羅一批以東北人為主的社會閑散人員,逐漸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的骨幹成員有梁元山、艾成業、孫立民、彭富、魏子皓、魏占東、尹永潔,及一般成員任國鋒、裴立洋、王兆祥、馬一蘇夫、馬生海、馬興、宋金財、袁平、邱亞南、趙金國、吳國慶、周興龍、李松林等人。其中有80後13人,最年長的梁元山不過40歲,最年輕的邱亞南今年只有20歲。
為了確立在義烏「圈內」的強勢地位,該組織制定了一系列具有互相認可並遵守的不成文紀律約束,還專門購買了模擬鋼珠手槍、開山刀、砍刀、電警棍、馬刀和刺刀等器械,隨時准備使用。案發時,警方從該團伙繳獲各式刀具共24把。
平時,這伙人靠在義烏、浦江、蘭溪等地通過賭場護賭、高利放貸、暴力討債、聚眾斗毆、充當酒吧保安或以站人頭等手段插手民間糾紛、破壞村級組織選舉等方式聚斂錢財,利用非法獲利來吸引、網羅更多的社會閑散人員加入該組織。
「首腦」裴立國通過分層管理,直接或間接地控制、指揮組織成員,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其餘人則充當打手,只要有人一個電話,他們就馬上趕到。經過幾年發展,該團伙已成為義烏當地一個頗具規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4. 協勤人員的日常工作是什麼
1、協助公安交通民警維護交通秩序,疏導道路交通、糾正違章行為等輔助性交通管理工作。
2、協助公安交通民警做好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搶救傷者、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3、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做到隨時隨地向廣大群眾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
4、愛崗敬業、熱情服務,自覺接受群眾的問詢和求助,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
5、完成大隊、中隊布置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5. 中國歷史十大強兵 是哪十大
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個人認為有:
1、秦王剪軍——橫掃六國
2、漢武帝軍——橫掃凶奴
3、漢末曹軍——橫掃中原
4、楊堅隋軍——掃天下一統
5、秦王世民軍——滅隋建唐、開邊拓土
6、唐郭子儀軍——扶正室於既倒
7、宋趙匡胤軍——收拾混亂殘局
8、宋岳飛軍——抵禦金兵入鋟
9、元忽必烈軍——橫掃中原,延及歐亞
10、清努爾哈赤——入主中原